香港中通社2月26日电 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悬红通缉的逃犯郭凤仪,其父郭贤生涉嫌协助她更改保单内容及提取近9万港元保单结余,早前被控企图处理属於潜逃者的资金罪,经审讯后裁定罪成。郭贤生26日在西九龙法院被判入狱8个月。

资料图为西九龙裁判法院。香港中通社图片
该案是警方首度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控告企图处理潜逃者财产罪。郭贤生被控于2025年1月4日至同年2月27日,在香港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有关潜逃者郭凤仪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即该份寿险及综合人身意外保险单),有关保单可用以取得存于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的资金。
裁判官郑念慈表示,被告于两个月内两度处理文件欲取款,并冒充潜逃者签署,行为增加女儿拒绝回港受审的机会,难达至依法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以9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年龄69岁,酌情减刑一个月,判处入狱8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