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转69万公款对方拒绝退款
【误转69万公款对方拒绝退款】2月23日,一条让无数打工人看得心惊肉跳的话题登上百度热搜——“误转69万公款对方拒绝退款”。苏州某公司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李女士因一时疏忽,将公司69万元款项误转给曾有过房屋租赁往来的云南租客。对方起初答应退款,随后反悔推脱,甚至对民警叫嚣“你们管得着吗”。这场险些毁掉职业生涯的年末“乌龙”,最终在警方跨省联动下化险为夷。
事发当天,李女士正在处理年底繁重的薪资及各类款项划转工作。作为公司人力专员,她负责多笔转账业务,忙得脚不沾地。点开转账页面时,她凭着记忆选中了曾存留的账号——那是此前租客退押金时用过的银行卡。69万,确认,提交,一套操作行云流水。
等她忙完手头活计准备核对转账记录时,眼睛瞬间直了。收款人姓名不对,账号也不是公司的,正是那个前租户。李女士脑袋一片空白,手里的手机差点掉在地上。她反复点开转账详情,越看心越沉——69万,一分不少,确实转错了。
李女士几乎是带着哭腔拨通了前租户的电话,一个劲道歉,说明转错钱的情况,恳求对方把钱退回来,还承诺事后一定好好感谢。对方起初态度挺好,很爽快答应“回头就给你退过去”。李女士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连声道谢,暗自庆幸遇到了好人。
一个多小时过去,退款迟迟未到。李女士再次拨通电话,对方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语气冷淡地反问:“退什么退?我凭什么给你退?你自己转错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李女士当场懵了,又好言哀求,对方最后撂下一句“要退也行,让派出所来通知我”,直接挂了电话。再打过去,对方彻底失联。
李女士立刻联系开户行申请冻结对方账户,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操作规范,只有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出具正式法律文书,银行才能对他人账户止付或冻结,个人和企业无权直接申请。经理提醒她,对方能每次取5000元,也可凭身份证调额后全额取出。钱暂时还在,但风险太大,就怕他随时转走。
走投无路之下,李女士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报警求助。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民警刘相龙接待了她,先安抚情绪,再细致核实事件详情,确认这是年末忙碌导致的操作失误,排除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情形。69万元涉案金额巨大,且年末资金流动频繁,一旦收款人转移款项,追回难度会成倍增加。
民警迅速启动保护性止付措施,通过内部协查渠道对接云南当地警方,协助联系收款人的开户银行,推动对涉案账户实施临时风险管控,暂时阻断资金转移的可能。随后,民警通过李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身在云南的收款人沟通。第一次打电话,对方表现得很抗拒,甚至反问民警“你们管得着吗”。
刘相龙反复阐明后果: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若拒不返还,公司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在极端情况下,若存在恶意占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不排除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收款人终于松口同意全额退款。但考虑到对方远在云南,且此次转账失误系李女士个人操作导致,为保障退款过程合法合规,资金安全可控,双方商定由李女士前往云南,在当地警方见证下完成退款。
第二天一早,李女士飞往昆明,心里又紧张又忐忑。她带了民警帮忙整理的转账凭证、公司证明和协调函。抵达后,当地警方已在派出所等候。在当地民警见证下,李女士与收款人当面核对转账信息、身份证信息及此前的房屋租赁记录,确认无误后,对方当场将69万元全额转回公司账户。
收到款项“到账”信息的那一刻,李女士蹲在派出所走廊里号啕大哭。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为钱哭,却是最轻松的一次。悬了两天的心终于落地,整个人都轻了。事后,她送给斜塘派出所一面锦旗和一封手写信表达谢意。
针对转错账后的应急处置,苏州一银行在职员工吉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银行能直接冻结对方账户。其实不然,只有司法机关出具正式法律文书,银行才能对他人账户止付或冻结。她建议,如不小心转错账,要留存好证据,截图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对方身份信息等关键材料,切勿删除。同时尝试联系对方,看是否能够请对方协助退回。若无法联系收款人或对方拒绝退款,应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介入协调。
苏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浩从法律层面解释,收款人首先已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122条,没有法律依据取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必须返还本金及法定孳息。若像事件中最初那样拒不配合,还可能因“恶意得利”承担利息损失等额外赔偿责任。虽然69万元数额巨大,但单纯因收到错转款项后拒不归还,一般属于民事不当得利纠纷,通常不构成刑法中的侵占罪。因为侵占罪要求行为人最初系合法持有他人财物,而错转款项的收款人自始缺乏合法占有依据。不过,若收款人在明知款项系错误转入的情况下,仍采取转移、隐匿、挥霍等手段逃避返还义务,且存在虚构事实或欺骗行为,则不排除涉嫌诈骗等其他刑事犯罪的可能。即便最终在警方劝解下退还了款项,若此前存在恶意拖延或损害行为,受害人仍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利息、资金占用损失等赔偿。
羊城晚报援引槐荫法院的解读指出,“不当得利”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一种无因债的法律关系,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这种利益的获得不是因为合同、债权等常规法律关系,而是因为误操作、误付款、误收款等导致的“非本意的让渡”。生活中误转账、多付款、重复收款、误充值等情形都可能构成不当得利。若不幸遭遇误转款项,建议分两步走:友好协商主动沟通,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配合返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采取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原告只需要提供资金转出、收款方账户信息、误转动机等证据,法院会依法审查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民警刘相龙也提醒,近期是资金划转高峰期,企业和个人办理转账业务时,切勿因忙碌疏忽大意,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账号、开户行等关键信息,避免操作失误。若不慎转错账,切勿慌乱或与对方发生过激冲突,以免激化矛盾。应第一时间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财产安全。同时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退款中介”“维权机构”,谨防二次诈骗。
这场由一时疏忽引发的风波,最终在警方跨省联动下圆满解决。李女士的经历给所有人敲响警钟:转账前多核对一遍,可能省去无数麻烦;收到不明转账主动核实及时退还,是守住底线的选择。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句老话永远不会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