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4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诉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行贿一名国际幼稚园时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校幼儿班,贿款共约110万元(港元,下同)。14名被告经审讯后2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涉案幼稚园职员早前已承认收贿。

该13名家长来自11个家庭,与另一名家长的生意伙伴被裁定全部13项控罪罪名成立,即1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以一项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普通法。
他们分别为林泯希及其丈夫张珈铭;蔡慧妍及其伴侣李俊朗;九名母亲,即黄蕙娗(前称黄咏雯)、刘映均(前称刘慧德)、马贤文、李洁冰、徐惠谦、江静雯、黄美雪、麦伟琪及朱霜叶,以及商人萧裕邦,年龄介乎35岁至48岁。
暂委法官陈慧敏将14名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押后至3月31日判刑。
同案被告林珍妮,56岁,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英基乌溪沙幼稚园)时任行政主任,于2024年10月承认共九项罪名,即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揭发本案。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个学年英基乌溪沙幼稚园的幼儿班入学申请。该校每年9月接受入学申请,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案发期间,相关申请由林珍妮处理。
案情透露,案中13名家长及商人萧裕邦分别向林珍妮提供两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贿款,共约110万元,以换取英基提供幼儿班学位予12名学童,即涉案11个家庭的子女,以及萧裕邦生意伙伴的女儿。
其中一名家长江静雯藉贪污手段令其孩子获取录后,主动联络林珍妮煽惑对方由其好友蔡慧妍收受贿款,以协助蔡慧妍的孩子获取幼儿班学位。
廉署调查发现,涉案12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原本在校方收生轮候名单中排在较后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贿款后,该12名学童均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稚园。
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洁文化是香港教育的重要基石。廉署提醒家长,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切勿行贿学校教职员以换取入学机会。家长如被索贿,应拒绝并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已为幼稚园的收生程序提供适切的防贪建议,并定期举办专门的防贪讲座,以进一步提升业界的防贪能力。幼稚园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幼稚园运作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