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父亲偷取压岁钱被10岁儿子起诉
【离婚后父亲偷取压岁钱被10岁儿子起诉】“你是我儿子,你的钱就是我的钱!”面对父亲这句理直气壮的话,10岁的小辉没有退缩。他选择将亲爹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被擅自取走的8万余元压岁钱。法院最终判决:父亲全额返还存款及利息,共计82750元。这起发生在河南郑州的案件,在这个春节引发了广泛热议。当压岁钱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一个10岁孩子用法律给自己上了一课,也给所有父母提了个醒。
小辉的父母离婚后,他跟随父亲生活。没多久父亲再婚,可能因为组建新家庭手头紧,竟打起了儿子压岁钱的主意。从小到大,长辈给的压岁钱一直存着,加起来有8万多块。父亲没跟儿子商量,直接去银行把这笔钱全取出来花了。
后来小辉跟着妈妈生活,发现存款没了,又急又委屈。跑去问爸爸,得到的回答却是:“我结婚需要开销,先拿去用了。你是我儿子,你的钱就是我的钱!”
小辉不吃这一套。在妈妈支持下,他直接把亲爹告上法庭,要求还钱。法院审理后认定,这笔钱是长辈对小辉的个人赠与,所有权属于孩子。父亲作为监护人取走这笔钱用于自己的婚后开销,不是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属于不当处分。最终判决父亲全额返还小辉的存款及利息。
“压岁钱”到底归谁?从法律上讲,答案其实很清楚。长辈把压岁钱给出去,孩子伸手接过来,赠与行为就完成了,钱的所有权就从长辈转移给了孩子。不管是几岁,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这笔钱的所有者都是孩子本人,而不是家长。它属于孩子个人的私有财产。
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法定保管义务,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民法典》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什么叫“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比如用这笔钱给孩子交学费、报兴趣班、给他看病,这都行,因为花在了孩子身上。但像新闻里这位父亲,拿孩子的钱去支付自己再婚的开销、贴补家用,这就叫“为维护自己利益”,妥妥的越界行为。
类似纠纷并非孤例。近日,北京平谷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明确了未成年人压岁钱的法律属性。刘女士与岳先生离婚时,要求岳先生返还女儿名下4.2万元压岁钱。岳先生辩称已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法院认定双方自2024年起已分居,不存在共同家庭开销情形,判决岳先生返还存款,由直接抚养人刘女士代为保管。
在另一起引发热议的事件中,12岁的小王从长辈处收到2万余元压岁钱,妈妈要求上交,认为压岁钱是礼尚往来所得,应交给父母保管。孩子却觉得这是长辈给自己的,理应由自己保管。母子为此发生争吵。法院同样指出,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可以为孩子代为保管,但保管并不等于所有,不得随意使用。
小辉的案子在网上炸开了锅。有网友说得好:“这不是后爹,这是‘取钱给后妈’的爹!”还有人评论:“孩子告得好,这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这么有法律意识,了不起。”
这个10岁男孩的较真,无意中戳破了许多家庭心照不宣的“潜规则”。那些年,被父母以“帮你存着”为由收走的压岁钱,最终去了哪里?有多少真的用在了孩子身上?
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在帮一个孩子讨回公道,更是在向社会传递明确的信号:孩子的财产权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哪怕你是父母,也不能越界。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的祝福与赠与,这份心意,理应属于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