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22日电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22日于东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36岁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国安处22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该名男子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香港特区政府、香港警察及司法机关憎恨、呼吁制裁香港特区官员及鼓吹暴力。
据悉,被捕人以其真实姓名“Chun Kit Li”设立社交平台账户,早在2019年黑暴期间,已沉迷社会运动,并于网上接收众多假消息、假新闻。在2019至2020年“黑暴”肆意破坏社会的时期,被捕人肆意妄为,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诸如“光复香港”等港独言论。黑暴过后,被捕人仍罔顾事实真相,继续在社交平台大放厥词,将矛头对准警察执法,恶意扭曲事实,企图挑动市民与政府以及执法人员之间的对立情绪,用心极其险恶。在社交平台上,其更公然乞求国外反华势力对香港官员实施制裁。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此前已有“港独”分子因犯下“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而锒铛入狱,这无疑是法律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惩处,向社会传递违法必究的信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