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编招聘要求能捕野牦牛?当地回应
【事业编招聘要求能捕野牦牛?当地回应】近日,青海省2020年某事业编招聘岗位要求“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保定”一事,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有网友发视频称,青海省2020年某事业编招聘一岗位要求“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保定”,该岗位因需长期在野外及高海拔地区作业,且具有一定危险性,而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截图显示,某岗位笔试类别为综合基础知识,职责范围中赫然写着要能够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等任务,同时特别强调,鉴于需长期在野外高海拔地区作业,此岗位存在一定危险性。不过,截图中并未呈现主管部门等相关关键信息。网友们纷纷对“独立抓野牦牛”这一职责提出质疑,普遍认为其难度超乎想象。为了探寻真相,记者展开了深入调查。经查证,该招聘信息实际上源自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计划表。当时,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省大通种牛场(如今已更名为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繁育技术工人。在其发布的岗位职责描述中,明确写有“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保定”等具体内容。此外,该岗位还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应聘者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持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家畜繁殖员资格证书;若有5年以上繁育技术工作经历,在招聘中将被优先考虑。
10日下午,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在2020年时确实曾招聘过繁育技术工人,该岗位为特殊科研岗位,招聘的野牦牛并非纯野生牦牛,而是种牛场里为了科研目的培育的野生牦牛。同时,该岗位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有较高要求。
支持者们认为,这一岗位与青海畜牧业科研需求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基层技术岗“能文能武”的特性。青海作为我国重要的畜牧业基地,牦牛产业更是其特色支柱产业。在牦牛繁育科研工作中,抓捕和保定野牦牛是获取科研数据、进行品种改良等关键环节的必要操作。例如,在牦牛的遗传育种研究中,科研人员需要采集野牦牛的血样、组织样本等,以分析其基因信息,从而筛选出优良的基因用于品种改良。而抓捕和保定野牦牛,就是为了确保能够安全、准确地完成这些样本采集工作。只有掌握了野牦牛的生物学特性和行为习惯,具备专业的抓捕和保定技能,才能顺利开展科研工作,推动青海牦牛产业的升级和发展。这个岗位的存在,为基层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让他们能够在艰苦的环境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真正体现了“能文能武”的基层技术岗价值。
反对者担忧高风险环境下的安全问题,称招聘信息中“具有一定危险性”描述轻描淡写,应改为“一定具有生命危险”。野牦牛凶猛,抓捕稍有不慎便威胁工作人员安全,如某科研团队曾因操作不当致多人受伤。反对者认为设此岗位是将人员置于险境,不负责任。
青海一位牦牛科研专家讲述经历,为采血样,团队精心布置陷阱,野牦牛多次避开,抓捕时奋力挣扎,科研人员凭专业知识和技能才完成采集,深感工作艰辛危险,称这是科研常态。
对争议岗位,应理性看待。一方面,它对青海畜牧业科研工作重要,可吸引培养人才,支持牦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重视人员安全,招聘单位应考虑危险性,制定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例如,为工作人员配备专业的防护装备,提供系统的安全培训,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等。同时,在招聘过程中,也应该对应聘者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进行严格评估,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这项高风险的工作。
此外,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偏远地区科研工作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些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消除对它们的陌生感和误解。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偏远地区的科研事业,为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均衡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青海事业编“抓野牦牛”岗位引发的争议,让我们看到了科研工作中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应该在追求科研进步的同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让科研工作在安全的环境中稳步推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