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回应学生举报30年前被老师强奸
【警方回应学生举报30年前被老师强奸】2026年2月11日,一则关于“学生举报30年前被老师强奸”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湖北襄阳警方最新通报,经调查核实,举报人陈梅(化名)与被举报人高强(化名)确在30年前发生过性关系,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存在强奸行为,亦不能证实陈梅产子及高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由于该案已过追诉时效,警方决定不予立案,这起跨越30年的陈年旧案在法律层面暂时画上了句号,却给公众留下了一连串关于真相、时间与正义的沉重问号。
这起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举报人陈梅近期在社交平台上的持续发声。她控诉称,1995年,当时还在湖北枣阳某中学读初二的她,在未满16周岁时,被其生物老师高强在宿舍内性侵。更令人震惊的是,她声称次年(1996年)春节,自己生下一名男婴,而高强在将孩子抱走后,谎称孩子已死亡,导致其与亲骨肉失联至今。陈梅的举报中包含了大量细节,例如她描述孩子出生时“右耳廓缺失,仅有耳垂”,以及高强曾带她去做人流但被医院拒绝等,这些具体描述为这起尘封已久的往事增添了几分令人心碎的“实感”。
面对陈梅的指控,被举报人高强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版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高强全盘否认了强奸和生子的指控,将其称为“胡乱臆想”。他承认自己与陈梅曾有过一段关系,但坚称那是在陈梅毕业之后(1997-1998年)的正常恋爱,且从未有孩子出生。高强表示,陈梅的举报已对其名誉和家庭造成严重影响,他正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双方各执一词,真相在30年的时光冲刷下变得扑朔迷离。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警方介入了调查。2025年10月,陈梅向警方报案,指控高强涉嫌强奸、诈骗及拐卖儿童。经查,警方在2026年2月4日出具的《刑事复核决定书》中给出了关键结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高强与陈梅发生过性关系”。这一认定,无疑为陈梅的举报提供了一定的支撑,证明了两人之间确实存在过身体接触,并非空穴来风。
然而,在更关键的定性问题上,警方的结论对陈梅并不有利。决定书明确指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高强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违背陈梅的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警方也未能找到能够证实陈梅产子及高强拐卖儿童的直接证据。更关键的是,即便陈梅所述属实,该案也已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依法不能再追究高强的刑事责任。因此,警方最终决定不予立案。
这起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它所暴露出的问题却值得深思。30年的时间,足以磨灭大部分物证,也让目击者的记忆变得模糊。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律只能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判断。这起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特别是对性侵受害者的心理干预和证据固定,必须更加及时和有效,否则,时间可能成为掩盖真相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