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22日电(记者 张明臻)香港申诉专员陈积志22日宣布,完成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工作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房委会及房协提出共31项主要改善建议。
香港公屋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片
有关建议包括加强与内地及澳门有关部门沟通核查物业、设立物管公司及安保人员的举报有奖机制、对不触犯法例的滥用公屋行为加重罚则、公屋轮候期间抽查部分个案等;并向房协提出,探讨用各种方法尽早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村的租户。
陈积志提到,房协2018年9月起实施“富户政策”,截至2024年11月,签订新租约的房协公屋租户只有4160户,仅占整体14.1%。他建议房协重新就全面推行“富户政策”作出深入研究,并咨询法律意见,认真探讨用各种方法尽早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村的租户。
房屋署回应表示,会详细审视和研究有关建议,继续优化现有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及积极探讨不同的新方法,以确保公屋资源得到善用。
房协对公署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将仔细研究报告的每项建议,并积极采纳可行的方案。房协亦正计划以大约五年时间,将“富户政策”涵盖至辖下所有出租屋村的租户。
富户政策于2023年通过优化后,现时入户公屋未满10年的租户,亦须每两年向房屋署申报户主和所有家庭成员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业。住户需在申报表上签署声明,同意其在购入本港住宅后向房委会申报。任何持有香港住宅物业的住户,均须迁离其公屋单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