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同案8名认罪被告于今日判刑裁决。此前,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已于去年12月裁定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成立,历经严谨庭审、证据确凿的司法程序,终以法律裁决回应社会关切,更以坚定姿态击碎外部势力的政治操弄。
案件宣判,台陆委会再度操弄双重标准,妄图将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绑定,借虚假叙事发出谬论为罪犯开脱、干预香港司法独立。此类行径本质是无视法律事实、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政治表演,既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也与香港法治精神背道而驰。香港多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任何权利行使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以不危害国家安全、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黎智英的行为,是借媒体外衣行乱港祸国之实,早已超出正常新闻报导与观点表达的范畴,属于明确的刑事犯罪,二者有著本质区别。
此案的核心,从来与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无关,而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庭审过程中,大量铁证清晰还原其违法行径。譬如,以媒体为工具,长期操控舆论散播仇恨、煽动对立,更主动勾结境外势力,游说外部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严重触碰国家安全红线,破坏香港社会稳定与法治根基。同案多名被告主动认罪,也从侧面印证案件事实清楚、罪责明晰,绝非所谓“政治迫害”所能歪曲。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与立身之本,司法独立不容置喙,国家安全底线不容触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没有任何外部势力有权对香港司法案件说三道四。黎智英被定罪判刑,是香港司法机关严格依据法律、遵循法定程序、基于充分证据作出的公正裁决,是对香港国安法的坚定落实,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与捍卫。这一判决,既彰显了特区司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安宁的决心,也向外界传递清晰信号: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稳定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任何借“自由”之名干预香港司法、包庇罪犯的图谋,都注定徒劳无功。唯有尊重香港司法主权、恪守法律底线,才能真正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与自由权利。
(本文作者为重庆市政协委员、就是敢言常务副主席许小哲)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媒体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