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9日电 (记者 徐嘉仪)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及高层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9日上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刑,法庭预留一小时处理。

早上约9时,押解黎智英等人的囚车进入法院。大批警员在场戒备。记者区聚集大批媒体。
黎智英去年12月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包括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
与黎智英同案受审的还有8名共同被告,包括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及杨清奇,以及“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李宇轩,在审讯前各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部分被告在审判时出庭作证指控黎智英。
12名被告上月完成求情,各被告同意案件属性质严重。根据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点订为情节严重者最低的10年监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