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买法拍房被要求承担17年欠费
【女子买法拍房被要求承担17年欠费】2026年2月7日,一则“女子买法拍房被要求承担17年欠费”的新闻冲上百度热搜,瞬间点燃了全网对法拍房“隐形风险”的讨论。福建莆田城厢区大唐广场的业主向“帮帮团”栏目反映,自己购入法拍房后,竟被物业要求承担前业主长达17年的“天价”欠费,并因拒付而遭遇门禁受限、水电被停的困境。这起事件不仅撕开了法拍房市场“捡漏”背后的“接盘”风险,更将物业与业主之间关于“历史欠费”的权责争议推到了聚光灯下。
2025年12月,张女士(化名)通过网络平台成功竞得莆田市城厢区大唐广场一套法拍房,并顺利办妥了过户手续,满心欢喜地准备开启新生活。然而,2026年1月,当她兴冲冲地准备入户装修时,却遭遇了物业的“当头一棒”。物业方告知,前业主累计拖欠了高达6万多元的费用,要求她必须全额结清这笔“历史旧账”,才能正常使用水电和进行装修。
这笔“天价”欠费包括约1.3万元的公摊水电费和近4万元的物业费,时间跨度长达17年。更让张女士感到不安的是,物业方面仅提供了一份手写的汇总单,对于具体的费用明细和计算依据,却始终拒绝出具详细清单。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张女士的心情瞬间从“捡漏”的喜悦跌入了“接盘”的谷底。
由于张女士无法接受承担全部17年欠费的要求,她与物业之间的沟通陷入了僵局。令她始料未及的是,物业方面随即采取了“硬核”措施。不仅拒绝为她办理门禁录入,导致她进出小区寸步难行,更对其房屋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极端手段。虽然供水在后续得到恢复,但供电至今未能开通,所在楼层的电表箱也被物业加上了“铁将军”把守,彻底阻断了张女士的入住计划。
面对物业的“铁腕”手段,张女士拿出了法律武器。她出示的法院拍卖确认书显示,她仅需承担前业主拖欠的公摊水电费部分,而物业费则应当由物业方向原业主依法追讨。张女士愤怒地表示,物业长期未积极向原业主追缴欠费,如今却将矛头指向新业主,并采取停水停电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方式,这让她感到既无助又愤慨。
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法拍房前业主遗留的欠费,究竟该由谁承担?在记者介入后,当地法院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法律意见: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属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债务,应当由物业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向原业主追偿,不能强制由新业主承担。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普遍支持,即“合同相对性”原则,新业主没有义务为原业主的违约行为“背锅”。
然而,在现实中,物业公司往往处于“追讨无门”的尴尬境地。原业主因债务问题导致房产被法拍,通常已无偿还能力,物业公司为了弥补损失,只能将压力转嫁到新业主身上。这种“死循环”导致许多法拍房买受人虽然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时间和精力,甚至像张女士一样,连基本的生活权利都被剥夺。
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这起纠纷最终以“和解”告终。张女士与物业达成了一致:她承担了3万元费用,物业则为其录入小区门禁,并恢复了正常供水供电。虽然事情得到了解决,但张女士心中依然充满了无奈。这3万元,或许是她为了“破财消灾”、尽快入住而不得不做出的妥协。
这起事件给所有法拍房潜在买家敲响了警钟。法拍房虽价低,但“坑”多。在竞拍前,除了关注房价,更要仔细查阅《拍卖公告》中关于欠费责任的约定,并实地走访物业,核实具体欠费金额。否则,看似捡到的“馅饼”,很可能变成烫手的“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