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21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21日落案起诉五名物流公司职员,控告他们涉嫌向公司隐瞒多辆轻型货车的实际权益,并安排他人以该等轻型货车承接公司运输订单,诈骗公司支付服务费逾450万元。
五名被告为络汇物流有限公司(络汇物流)时任运输经理柯智豪,该公司运输部车队时任队长谭立权及队长陈嘉明;以及该公司时任司机何伟文及唐伟德;年龄介乎39岁至59岁,共被控四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
五人均获廉署准予保释,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络汇物流从事本地运输服务,设有公司及外判司机车队处理客户订单。于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案发期间,柯智豪晋升为络汇物流运输经理,谭立权及陈嘉明则是其运输部车队队长,三人主要负责聘请外判司机,以及分配络汇物流的运输工作予公司司机和外判司机。何伟文及唐伟德是络汇物流聘请的公司司机。
其中两项控罪指柯智豪、谭立权和陈嘉明涉嫌串谋一名外判司机欺诈络汇物流,向公司隐瞒两辆轻型货车由其三人拥有或控制,并安排他人登记成为络汇物流的外判司机并以该等轻型货车承接订单,诱使络汇物流支付服务费合共逾320万元。
另外两项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串谋该名外判司机,以相类似的欺诈手法向络汇物流隐瞒另外两辆轻型货车的实际权益是由何伟文及唐伟德拥有,诱使络汇物流支付服务费合共约13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相关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柯智豪、谭立权及陈嘉明涉嫌安排一名络汇物流外判司机先后购买四辆轻型货车,并由该名外判司机及另一人向运输署注册为“挂名”车主,承接络汇物流的订单。
络汇物流不容许员工将公司的运输订单分配予跟其有关连的人士,亦禁止员工以其轻型货车处理公司订单。廉署调查发现,涉案四辆轻型货车涉嫌由五名被告控制,但他们从来没有向络汇物流披露权益。五名被告就涉案订单获支服务费合共约450万元。
络汇物流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建议商业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私营机构雇员应避免任何与公事相关的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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