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岁女生为和男友约会翻窗坠亡
【15岁女生为和男友约会翻窗坠亡】2026年2月,河南濮阳一起令人心碎的坠亡案件引发全网关注。15岁女生张某为与男友约会,深夜从家中卧室窗户翻出,试图通过消防走廊外出时意外坠楼身亡。悲痛欲绝的父母将女儿男友丁某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元。然而,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二被告均不存在过错,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悲剧发生在濮阳县某小区。据一审判决书披露,张某与丁某通过"探探"App相识,随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甚至有过同居生活。案发当晚,两人约定见面,为避开父母视线,张某选择从卧室窗户翻越至消防走廊外出。就在翻越过程中,意外发生——她从高空坠落,当场身亡。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认定张某坠楼死亡并非他杀,排除刑事案件可能,系意外坠亡。但张某父母无法接受这一结论,他们认为悲剧背后另有隐情。
在法庭上,张某父母提出了三点主张:首先,丁某作为成年人,明知张某是未成年人,却多次引诱她通过消防走廊翻窗进出,案发当晚的约会更是直接导致悲剧发生;其次,丁某进入小区查看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施救措施,存在见死不救的过错;最后,小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门禁系统也未能成功拦截丁某进入小区,存在重大管理疏漏。
面对指控,二被告均予以否认。丁某辩称,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诱导张某翻窗,也不存在见死不救行为。物业公司则强调,房屋和消防连廊的设计施工均符合法定标准,验收合格后才交付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物业方还指出,张某已年满15周岁且参加工作,对高空攀爬的危险性应有清晰认知,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二被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关于物业公司,法院指出案涉房屋经验收合格,消防连廊栏杆高度符合规定,张某父母未能证明物业存在违法改造行为。同时,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其合理范围,张某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的行为已超出这一范围。关于丁某,法院承认其与未成年人交往在道德上存在瑕疵,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他诱导张某翻窗或发现坠楼后不施救,其行为与张某坠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特别强调,任何民事主体承担责任必须基于法律规定,不能因同情受害者家属而超出法律预期判决他人承担责任。虽然张某父母痛失爱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必须在同情与公正之间做出选择。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15岁的张某虽已具备一定判断力,但心智尚未成熟,对危险的认知可能不足,其父母作为监护人确实存在失职。也有网友质疑,丁某作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交往并多次翻窗约会,在道德上难辞其咎。还有网友关注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认为消防连廊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足够,值得进一步探讨。
这起悲剧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青春期冒险的代价,也提醒每一个家庭:爱的教育,首先是生命的教育。窗外消防走廊依然连接着楼层,但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已无法挽回。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法律纠纷,更是一场关于责任、教育和生命安全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