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5日电 香港申诉专员陈积志5日宣布申诉专员公署完成衞生署辖下香港医务委员会秘书处就处理投诉提供的支援和成效及衞生署的相关监管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当局提出共21项改善建议。

图源:申诉专员公署
公署向政府当局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包括鼓励医委会按良好公共行政原则,包括有效、公平、合理、适切、以民为本、开放态度等,促进医委会本身及要求业界对良好公共行政的追求及对公众期望的了解及积极和快速处理市民对医生涉嫌专业行为失当的投诉;促请秘书处支援医委会制订行政指引确保投诉处理机制有效运作,例如考虑订定并公布合理和有效的主要投诉处理阶段的时间指标,认真向投诉及被投诉人负责;促请医委会切实考虑精简程序,例如在纪律研讯中使用法庭审讯中确立的事实或邀请在死因研讯担任证人的专家担任专家证人,从而节省须考虑新专家的意见而要发回侦委会处理的程序及时间;促请医委会妥善履行该会对秘书处的实质监督角色,包括要求秘书处必须全力配合医委会的工作,清晰汇报个案进度及积压情况。
此外,建议亦包括促请医委会加强秘书处人员的管理及绩效监管;明确确立医委会的权责及医委会要向社会及市民大众负责;平衡专业自主和公平开放向社会问责的原则和社会期望,借镜其他地方经验,政府当局应积极考虑适当地增加医委会的业外委员比例,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知识、经验和意见,从而全面优化管治制度和架构;完善法例,加强医委会覆检个案的机制,包括容让投诉人直接向医委会提出覆检要求,从而保障投诉人及被投诉人的基本权益,以及加强公众对处理有关投诉的机制的信心。
同时,建议亦包括促请秘书处在不影响公正性的情况下尽量定期通知投诉人及被投诉医生个案进度;衞生署评核秘书处的秘书处职员的工作时必须征询医委会的意见;衞生署评核秘书处职员的工作时应订立及考虑客观标准,例如个案处理效率、积压情况等;以及考虑就不涉及医护专业人员操守的医疗争议个案引入调解的可行性。
公署提出的21项建议,全部已获特区政府当局接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