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宣判
【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宣判】2026年1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场针对盘踞在缅甸北部果敢地区的重大跨境犯罪集团的审判,在这里落下法槌。以徐发启(又名徐老发)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等其余三名被告人,则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对五人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的附加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这场宣判。
法庭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以来,徐发启利用其在缅北果敢地区的势力,纠集罗玉军等武装头目,逐步形成了一个结构严密、危害巨大的犯罪集团。该集团的核心“生意”是与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深度合作。他们陆续修建、开设或租用了多达14个诈骗园区,组织招募大量人员,专门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经查证的涉诈资金高达11亿余元人民币。
为了保障这些罪恶的诈骗园区顺利运转,徐发启集团动用了其掌控的数百名民兵武装,为诈骗分子提供“庇护”。在这层暴力外壳下,园区内的管理极其残暴。对于不服从管理或未能完成“业绩”的底层涉诈人员,犯罪集团放任甚至伙同“金主”实施暴力伤害。法庭确认,其武装庇护行为直接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此外,徐发启本人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罪行。
基于以上事实,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徐发启等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此次宣判并非孤立事件,它是中国警方持续严厉打击缅北涉我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司法成果。早在2023年9月,公安部就部署重庆公安机关对徐发启犯罪集团开展专案侦查。经过艰苦工作,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中国警方于2023年12月对徐发启发出公开悬赏通缉。2024年1月30日,依托中缅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缅甸警方将徐发启抓获并移交中方。此后,专案组民警冒着风险赴缅甸联合调查,并在国内18个省市开展取证,最终查清了该集团涉及3400余起诈骗案件的犯罪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此次宣判的前一日,即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缅北另一犯罪家族——明氏犯罪集团11名核心成员的死刑判决并已执行。两天之内,中国司法机构以坚定、连续的雷霆手段,对两个盘踞境外、严重侵害中国公民权益的犯罪集团进行了清算。这一系列行动清晰地向国内外释放出强烈信号:中国的司法主权不容挑战,无论犯罪分子将窝点设在何处,无论其拥有何种武装庇护,只要侵害中国与中国人民的利益,终将受到中国法律的严厉审判和制裁。
从跨境缉捕到庄严审判,徐发启犯罪集团的覆灭过程,展现了中国通过国际执法合作维护公民权益的决心与能力。它也警示所有企图利用地域和法律缝隙作恶的不法之徒:那道看似遥远的国境线,绝不是逃避法律惩处的“护身符”。正义的利剑,有能力、也必将斩断任何伸向中国人民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