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编第1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被递补
【考编第1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被递补】近日,四川射洪一位事业编考生,在通过笔试面试并取得综合成绩第一后,却在政审环节因“学历套读”问题被判定不合格,失去录用机会。原本排名第二的考生已递补进入后续环节。这起事件不仅关乎一位考生的命运,更触及了社会对规则明确性与程序正义的深切关注。据公开信息显示,1999年出生的考生税女士,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了射洪市的事业单位考试,报考金家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岗位。她取得了该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总成绩73.69分)。然而,在最后的聘用考察(政审)阶段,射洪市卫生健康局认定其存在“学历套读”问题。税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她于2025年11月21日通过四川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留言求助,希望得到协调解决。
争议的核心,围绕税女士的“学历重叠”经历。税女士提供的信息表明,她于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遂宁市卫校就读中专,并于2018年7月获得中专毕业证书。在此期间,她于2015年10月报考了川北医学院的护理专业,并于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期间就读成人大专,最终于2019年1月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她强调,自己两个学历均真实有效,学信网可查。
射洪市卫健局认为,这种“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的情形属于“学历套读”,不符合报考资格。其依据在于《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成人高考的报名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据此,当时作为中专在校生的税女士,被认为不符合当年成人高考的报考条件,因此事后取得的成人大专学历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被认可。
但事情出现了关键的反转。税女士出示了一份由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和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9月24日出具的证明材料。这份盖有红色印章的证明明确指出:“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教育部门的证明与用人单位卫健局的认定,就此形成了截然相反的结论,使得事件陷入了“部门打架,考生遭殃”的尴尬境地。
面对汹涌的舆论,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2月3日晚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工作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的复核。然而,在该通报发布一个多月后,公开的调查结果却迟迟未见公布。
一个关键进展在2026年1月16日悄然发生。射洪市人社局当日发布了一份关于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的递补公告。公告显示,税女士报考的岗位(编码:208003066109)因故出现空额,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1人进入体检。附件名单证实,递补者正是该岗位原排名第二、总成绩为66.80分的考生邓某。1月27日,射洪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税女士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而递补的邓某体检合格,已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当媒体于1月27日下午致电射洪市人社局询问调查进展时,一名工作人员的回应更是耐人寻味:“暂不清楚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经办人家里有事,请假了。”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讨论。公众的疑问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首先,既然招考公告中并未明文禁止所谓的“学历套读”,为何在政审环节突然以此为由刷人?这种“隐性门槛”是否对考生公平?其次,当教育主管部门这一法定学历认证机构已经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后,用人单位的认定权限是否能够凌驾于此之上?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应具有优先效力,用人单位在存疑时应首先寻求教育部门的书面复核,而非直接否定。最后,整件事的处理过程——从未出具正式的书面不合格结论,到调查结果“难产”,再到悄然递补——是否足够公开透明,程序是否正当?
正如评论所言,考编对于无数普通人而言,是“知识改变命运”的具体寄托。人们期盼的并非结果上的绝对平均,而是一个规则清晰、过程透明、裁量审慎的竞争环境。当付出了巨大努力、凭借实力取得第一的考生,最终倒在一个事先未被告知且存在部门认定冲突的“模糊规则”前时,公众所质疑的已不仅是某个岗位的归属,而是对公平这一社会基石的信赖感。这起“第一名落榜”风波,最终能否推动招聘规则的进一步明晰与程序正义的完善,或许比事件本身的结果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