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28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28日表示,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控告他以5万港元行贿香港理工大学(理大)专业进修学院一名高级讲师,要求对方协助他入读一个学位衔接课程,但遭对方拒绝。被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半年。

康杰,39岁,商人,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裁判官何慧娴判刑时指,案情严重,被告行为影响香港法治、公平和声誉。裁判官并颁令充公涉案贿款5万港元。
理大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辖下的专业进修学院提供多个自资学士学位衔接课程。课程申请人必须持有相关认可学历,以及符合一定英语资格水平。如申请人不具备相关英语资格,会获安排接受英语面试,通过面试者会被视为已达英语资格。
案情透露,被告欲报读理大专业进修学院一个自资学士学位课程,并于2024年6月底及10月底先后两次参加英语面试,但均未能通过考核。期间,被告多次向一名有份主持该两次英语面试的高级讲师发送电话讯息,又在理大专业进修学院校园附近等待对方,请求对方取录他入读其申请的学位课程,但遭一一拒绝。
至2024年11月4日晚上,被告趁该名高级讲师下班,将一叠5万港元现金钞票塞入其外套口袋,并请求对方接纳他的入学申请。该讲师拒绝接受被告提供的款项并指贿赂违法,又提醒被告不要触犯法例,被告其后跑离现场。讲师立即向上司报告并于翌日早上向廉署举报。
理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哿弘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袁以和协助。
学术界廉洁诚信是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的重要基石。廉署提醒入学申请者,切勿行贿教职员以换取协助或优待。廉署绝不姑息任何破坏学术界廉洁的行为,如有发现定必严肃跟进,果断执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