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4名公务员表现欠佳被着令退休
【香港4名公务员表现欠佳被着令退休】香港公务员事务局近日向立法会提交的一份文件,揭示了一项重要改革的初步成效。自2023年9月实施简化机制以来,依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已有4名因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被正式着令退休。与此同时,另有2人在收到通知书后选择离职,4人因表现改善而暂缓执行但仍处于三年监察期,以及13宗个案仍在处理中。一系列数字背后,是一个以“结果为目标”的、更讲求效率和责任的公务员管理体系正在香港加速成型。这次引发广泛关注的具体事件,是香港特区政府对《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机制的简化和强力执行。根据公务员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大幅简化流程、缩短处理周期。在简化前,启动该机制处理一名表现欠佳人员,平均需要耗时长达31个月,超过两年半的时间。漫长的流程让许多部门望而却步,导致该机制在2023年9月之前平均每年仅有约2.4人触及。新机制通过删减多次申述环节、缩短观察期等措施,将整个处理时间从31个月压缩至平均10.5个月,效率提升超过三分之二。新机制是如何运作的呢?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通知、观察、决定”三个阶段。首先,当部门首长认定某位公务员工作表现持续欠佳时,会向其发出启动机制的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人员会进入一个观察期。在此期间,如果人员主动离职,程序便会终止。据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林琳指出,实际上已有部分人员在得知部门意图后,在正式进入“观察期”前就已自行辞职。
其次,若人员留任,部门会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密切观察和特别评核。如果其表现能提升至可接受水平,则“第12条行动”可获暂缓,但该人员会进入一个为期三年的监察期。在这个监察期内,如果工作表现再度转差,部门首长可直接发出拟令退休通知书,无需再次启动冗长的通知和观察程序。最后,如果观察期内表现仍无改善,部门首长有权基于公众利益,正式着令其退休。
此次公务员表现管理机制的强化,并非孤立事件,而是香港特区政府近年来一系列深化改革、强化治理举措中的重要一环。2025年的施政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和更严谨的公务员评核机制。
报告强调要落实“以结果为目标”的施政理念,聚焦于治理过程中的实际成效,鼓励公务员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积极提升效率、追求成果。“部门首长责任制”旨在明晰权责,当部门出现问题时,会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启动两级调查机制。轻微问题由部门首长负责调查处理;若出现严重或系统性问题,则由独立的调查小组介入,厘清责任,后果可包括警告、降级、勒令退休甚至革职。
面向未来,香港公务员体系的改革还在向更深处推进。其中两大方向尤为引人注目:科技赋能与体系整体优化。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AI效能提升组”,旨在统筹和指导政府部门在工作中有效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重组工作流程,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这个由政务司副司长领导的跨部门小组,计划优先改善与市民接触面较大的部门服务流程,例如利用AI技术快速识别和反馈申请材料中的错误,让市民办事更便捷。此外,公务员事务局正研究建立更严谨的评核机制,以更有效地区分和反映人员的工作表现等级,这被视为优化管理的基础。
同时,特区政府计划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减少约1万个公务员编制,预计到2026年3月底,整体编制将降至约19.3万个职位,累计减少约3000个。这显示出政府希望通过控制规模、提升效能,建立一个更精干、高效的公务队伍。
对于这项改革,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林琳的评价颇具代表性。她指出,以往部门不愿意处置表现欠佳人员,因为旧有流程极为繁琐,反而让执行部门感到是一种“负担与惩罚”。
而新机制有效解决了流程冗长、处置低效的痛点,实现了“强制退出、自愿离职、改进留用”的有效分流。在林琳看来,这套机制既体现了管理的刚性要求,也为有改进意愿和空间的人员预留了机会,为公务员队伍的优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从公务员的表现管理到部门的整体效率,香港特区政府正致力于打破“铁饭碗”的旧有印象,构建一个以责任为核心、以效能为导向、以科技为驱动的现代化公共行政体系。这不仅仅是处理了23个案例或让4人退休,更是一次深刻的理念变革。它向超过17万名公务员和全体香港市民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公共服务岗位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与担当,只有持续提升、积极作为,才能与这座城市共进步。一个高效、负责、与时俱进的公务员队伍,是香港应对未来挑战、维护繁荣稳定的最宝贵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