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媒曝光“发图”“晒娃”隐藏风险
【央媒曝光“发图”“晒娃”隐藏风险】2026年1月,一条“央媒曝光‘发图’‘晒娃’隐藏风险”的新闻登上热搜。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进行的一次深度调查,揭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实:我们习以为常的分享,正将孩子置于一个复杂而危险的数字丛林。想象一下这个场景。在四川,17岁的女孩湉湉(化名)发现,自己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照片——那些记录青春美好的瞬间——正被陌生人肆意盗用。盗图者将这些照片设置为个人主页,配文却要求“付费看朋友圈”。更为恶劣的是,有人拿着她的照片去网恋,还有人将其用于商家的虚假好评。湉湉一次又一次地与盗图者交涉,但对方要么置之不理,要么仅仅将照片转为“私密”,从未真正删除。她的面孔,就这样成了一些人眼中可以“圈米”(网络用语,指赚钱)的商品。
湉湉的遭遇绝非个例。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的形象保护,正陷入一种“看得见伤害,难抓住源头”的治理困境。侵权成本极低,几毛钱就能在网上买到数百张儿童照片。而侵权形式却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浙江省湖州市一位名叫小江(化名)的童模,其19张肖像照片被一家服饰公司擅自用于网店宣传。尽管法院判决侵权方败诉,但判决生效后,商家依然在肆无忌惮地使用她的照片。另一个案例更令人心寒:一位家长陈心(化名)发现,女儿的照片被匿名账号恶意P图,配上“小老赖”等侮辱性文字,并疯狂@她的亲友。由于侵权者使用的是未实名认证的“小号”,发完即消失,受害者至今无法找到元凶。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麦应华审理过更极端的案件:有人将未成年人杨某的真实姓名和照片用作社交账号,并发布大量侮辱、造谣内容,主动扩散给杨某的同学,导致其在校内被孤立、嘲笑,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如果说上述是来自外部的“恶意盗用”,那么另一种由内而外的“主动商业化”风险则更值得警惕,其隐蔽性也更强。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晒娃”的边界正变得越来越模糊。天真烂漫的孩子,在精心设计的脚本引导下,成了博取流量的“演员”。一个拥有2000多万粉丝的“网红儿童”账号曾发布视频,内容是小女孩被故意伸腿绊倒后大哭,这引发了网友关于“父母是否刻意伤害孩子博眼球”的激烈争议。
“你签约就是配合,签约以后你就变成了一个产品。”一家MCN机构的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道出了行业潜规则。在这些商业机构眼中,孩子只是实现流量变现的“道具”或“低成本内容要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这种将未成年人“工具化、客体化”的现象正变得越来越普遍。在某些所谓的“家庭情景剧”中,孩子被设定出演成人化的情感纠纷、校园暴力等冲突剧情。有互联网公司未成年人保护研究员担忧,这类内容不仅向观看的未成年人传递不良价值观,对出演的孩子而言,反复演绎被侵害情节也可能造成心理上的“替代性创伤”。全国人大代表宋亚平曾指出,这种现象背后已形成从包装、推广到流量变现的规模化产业链。
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风险,法律并非没有准备。我国以《民法典》为基础,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未成年人肖像权构建了“平等保护与特殊优先相结合”的体系。然而,法官们坦言,网络侵权证据“易消失、易篡改”,侵权人常使用匿名账号,导致发现与追责难度极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规已明令严禁利用“网红儿童”牟利,但如何界定“软性牟利”等灰色地带行为,仍需要更细化的规定和解释。
保护孩子的数字童年,显然不能只依赖事后的法律追责。这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御战”。专家建议,治理需要一套“组合拳”:制度层面需出台更明确的司法解释,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行业层面应推动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让剥削孩子的机构无处遁形。社交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机制,对违规内容及时清理,对高频违规账号予以处罚,并优化技术手段以拦截新型侵权变体。
而最重要的防线,始终在家庭。家长是孩子个人信息的第一道守护者。刘晓春呼吁,父母在分享时应守住底线,尽量将孩子形象的传播“限制在最小的范围”,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反思和克制。在按下“发送”键前,不妨多一分思量:这张可爱的照片,是否会暴露孩子的学校、常去的游乐场等地理位置?它是否可能被截取、篡改,用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分享快乐无可厚非,但守护他们的安全与隐私,是父母更重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