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购入30多处房产 称买房钱是借的
【干部购入30多处房产 称买房钱是借的】近日,一起医疗系统的腐败案件因涉案情节的戏剧性及典型性而备受关注,其核心线索令人咋舌:一名干部在十多年间先后购入了30多处房产。当面对调查时,她却坚称购房资金都是“借”来的。最终,真相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穿透式审查下无处遁形,这位曾经的重庆市某医院检验科原主任佘倩(化名),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代价。
这起案件绝非孤例。近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多起党员干部以权谋房的违纪违法案例。从低价购房、违规占房到伪造协议骗房,房产因其价值高、较隐蔽且长期被视为“硬通货”的保值属性,在一些人手中异化成了权力寻租的绝佳媒介。佘倩正是其中典型的代表。作为医院检验科主任及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她手握医疗设备和试剂耗材的采购大权。面对供应商抛来的“橄榄枝”,她对房产的情有独钟,逐渐将手中的审批权兑换成了遍布海南、浙江、四川等地的多处不动产。
佘倩的反侦查意识极强,这源于早年的一次经历。当时她的领导被调查,她从中“领悟”到建立“防火墙”的重要性,并在此后的敛财过程中将这一理念运用得淋漓尽致。她精心设计了一套规避调查的“组合拳”:为掩盖巨额贿赂,她常要求行贿方以“借款”形式为其购房,并让对方代为持有房产,自己绝不直接露面。面对商人为感谢关照而送上的“讲课费”“评审费”,她会额外收取一笔更大数额的现金。她还采用借多还少、收受干股、期权交易、安排家人挂名领薪等多种隐蔽手法,意图将权钱交易包装成合法的市场行为。
然而,这套看似精巧的“防火墙”在2023年国家开展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遇到了克星。重庆市渝中区纪委监委对线索进行复核深挖,采用了“穿透审查”的策略,对佘倩所有购房资金来源逐笔溯源,并与行贿人获取医院订单的时间线进行精密比对。证据链条逐渐清晰:这些所谓的“借款人”无一例外,全是她的管理服务对象,且每一笔“借款”前后,都伴随着她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利的行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犀利地指出:“一是看她当时有没有支付能力,我们发现,她在账上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频繁借钱;二是看有没有利益往来。” 这彻底戳穿了“借款”的谎言。
调查发现,其受贿手法五花八门。例如,某医药公司为销售设备,将182万余元好处费中的大部分“借”给她买房。更有商人为了让试剂进入供应链,以支付购房款、装修款的名义输送108万余元,为了掩人耳目,这笔钱经过了妹妹的同学、同学的丈夫等多个中间人账户的多次“绕弯”,才最终支付给开发商。贪欲难填的佘倩,甚至在一次索要两套房产而商人表示力不从心时,安排另一名有求于她的老板“接力”支付了购房差价,上演了一幕“接力”送房的闹剧。
佘倩对房产的执念,源于她“其他投资容易亏钱,还是房子靠得住”的扭曲观念。这反映了一种普遍心态,而诸多涉房腐败案件手法也如出一辙:或是通过低价购房实现巨额利益输送,或是以“借房”“租房”为名行长期占有之实,或是将受贿款直接用于购置房产。这给案件的精准定性带来了挑战,例如,如何认定以他人名义代持房产的犯罪形态。纪委监察机关在实践中坚持实质判断原则,即无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已通过居住、使用、持有钥匙、享受收益等方式实现了“实际控制”,即可认定为受贿既遂。这一原则成为击破佘倩等人以“代持”设立防火墙的关键。
2024年5月,当渝中区纪委监委对佘倩采取留置措施时,她依然实际控制着20多处房产。留置初期,手握“借条”的她仍然气定神闲,矢口否认。然而,随着对关键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铁证如山,佘倩的心理防线最终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经查,在2005年至2024年间,她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042万余元。2025年3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在忏悔书中,她痛陈自己“从抗击病毒的医务人员沦为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病毒’,万分惭愧,无地自容。”
佘倩的堕落轨迹,发人深省。从业务骨干、荣誉加身到深陷囹圄,根本在于思想“总开关”的松动。这也警醒所有党员干部,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便会如洪水猛兽般吞噬一切。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面对新型、隐性的腐败手段,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不断提升“技防+人防”的穿透能力,通过抽丝剥茧的细致工作和与时俱进的法治手段,持续加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