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安部原副部长高以忱被开除党籍
【国安部原副部长高以忱被开除党籍】2026年1月20日,一则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将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高以忱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公之于众。通报指出,高以忱已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经中共中央批准,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不仅标志着对其本人政治生命的终结,更是一记对“退而不休”“靠权吃权”现象的沉重警钟。
高以忱作为一名曾在国家安全部担任要职的高级干部,其被查处的过程颇受关注。公开资料显示,高以忱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仕途中的重要职务之一便是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早在2025年6月,官方就已通报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历经约七个月的深入调查,最终的审查结论于2026年1月20日正式对外公布,其问题的严重性被清晰地勾勒出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调查结论措辞严厉,直指高以忱问题的根源与危害。通报首先指出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和政治鉴别力”。更为严重的是,他“大搞政商勾连、利益交换,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这些措辞揭示了其行为已非简单的个人腐败,而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重破坏,在政治上已不合格。
在具体违纪违法事实上,通报列出了其多方面问题。在作风层面,高以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甚至长期无偿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服务。在组织纪律上,他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提供帮助。尤为恶劣的是,他利用曾担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的职权和影响力,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通报特别点明,高以忱“退而不休”,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谋利范围横跨多个敏感领域,包括公司上市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执行案件处理等,并因此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此外,他还被指出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进一步突破了权力的边界。
调查认定,高以忱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因此,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处理决定是系统性的:给予高以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同时,鉴于其涉嫌犯罪,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高以忱的案件再次昭示了党中央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无论是身居高位还是在职与否,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必将受到严厉惩处。该案对于整顿政法系统风气,清除危害国家政治安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具有强烈的震慑效应。它警示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系统的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严守纪律底线,一旦放松自我要求,滥用或延伸权力,最终等待的必将是党纪与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