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骂人也违法了 最高可判三年
【骂人也违法了 最高可判三年】“再也不能骂人了!”近日,一条以“骂人也违法了 最高可判三年”为关键词的话题登上百度热搜,迅速引发公众热议。这背后,是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一系列由警方迅速查处的、因公然辱骂他人而受到处罚的真实案件,它们共同昭示了一个明确的法律信号: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肆意辱骂他人绝非无关痛痒的口舌之争,而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违法行为。
就在新法生效后的半个月内,山东多地公安机关的果断执法为此提供了鲜活的注脚。在微山县,李某某因生活琐事纠纷,酒后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散布多条辱骂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几乎同时,该县另一名网民陈某因工作矛盾,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多次发送文字、图片、语音侮辱同事,同样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而在济宁市任城区,商户高某因经营纠纷,竟选择在网络直播间公开、多次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相邻店铺的张某某,引发网友围观,最终也被警方依法处罚。这些接二连三的案例,绝非偶然,而是执法机关依据新法、对网络及现实空间中辱骂行为加强整治的直观体现。
为何看似常见的“骂人”行为,如今会面临如此严肃的法律审视?这直接关联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刑事法律所构筑的严密责任体系。从行政责任角度看,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即使情节尚未达到犯罪标准,也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而一旦辱骂行为“情节严重”,其性质便可能发生质变,升级为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正是“最高可判三年”法律依据的源头。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呢?这不仅指造成直接身体伤害。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利用信息网络肆意谩骂、恶意诋毁他人,如果导致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就可能被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从而由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主动追究。此外,如果辱骂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依法都应从重处罚。可见,法律所制裁的,是那些超越个人纠纷、对社会公序良俗和他人身心健康造成实质性侵害的恶意辱骂。
当然,法律划定的红线也清晰地保障着公民正当的言论权利。新修订的法律精神明确,并非所有激烈的言辞都会入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偏颇、言语有些偏激,只要不是以肆意谩骂、恶意诋毁为目的,就不应被认定为侮辱违法。法律的初衷是“治病救人”,维护和谐。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侮辱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调解处理,化解矛盾。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法律更是规定了严格的限制和矫治教育措施,旨在引导而非简单惩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频繁出现在警方通报中的警示,如今正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变得无比具体。从微信群、朋友圈到短视频直播间,任何形式的公开辱骂都已进入法律的监管视野。法律的修订与严格执行,正是在回应一个普遍的社会关切:当技术放大了恶语的伤害,当屏幕成为一些人肆无忌惮的屏障时,必须有一道坚实的法律围墙来守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与内心安宁。
此番“骂人也违法”的热搜,如同一堂全民普法公开课。它警示我们,情绪宣泄不能逾越法律边界,矛盾纠纷应寻求理性、合法的解决途径。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和文明的社会环境,不仅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每一位公民内心对他人权利的“柔性”尊重。当“管住嘴”从不失礼的修养进阶为不可违法的自觉时,我们才真正向着一个更文明、更有序的社会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