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群聊八卦被拘 起诉公安被驳回
【教师群聊八卦被拘 起诉公安被驳回】当浙江天台县中学教师张女士(化姓)在“三人闺蜜群”里和朋友聊起一则关于同事的传言时,她或许未曾料到,几句看似私密的闲谈,会将她卷入一场持续近两年的法律漩涡——先是两天行政拘留,再是与公安机关对簿公堂,直至2026年1月15日得到一审败诉的判决。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2024年11月,张女士从朋友处听说了一则未经证实的传言,内容涉及同校一位女教师的严重不道德行为。她并非谣言的始作俑者,但随即在两个三人微信群(一个闺蜜群,一个家庭群)以及与朋友的私聊中提及此事,甚至转发了涉及该教师的照片和个人特征。这些信息,像投入池塘的石子,虽始于私聊的小范围,却通过朋友向其他微信群转发,激起了扩散的涟漪。正是这些被张女士自认为是“私密聊天”的行为,在2024年12月被天台县公安局认定为构成诽谤,对她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我只是聊天,没有公然散布,更不是捏造者!”——怀着这样的不解与委屈,张女士于2025年5月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处罚。她的辩护理由道出了许多人的普遍心态:其一,主观无恶意,仅是误信传言后在小圈子内交流;其二,行动无外扩,点对点私聊和极小范围的群聊不应等同于向社会公众“散布”。
然而,一审法院的判决,精准地反驳了这些基于传统物理空间认知的观念。判决的核心在于,它重新定义了数字社交环境下的“传播”逻辑。法院明确指出,判断是否构成诽谤中的“散布”,关键在于信息的性质、向外泄露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实际造成了再次传播,而非机械地看信息是否发在了朋友圈或公开论坛。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是,在张女士与朋友的私聊中,朋友曾转发过其他群聊的相关记录。这一证据被法院采纳,并据此认为,张女士“应当能预见到”她所提供的内容很可能被朋友再次转发。
这一判决的严厉之处,正在于这种“可预见性”的追责。法院的逻辑链条清晰有力:首先,张女士作为被诽谤教师的前同事,其转述的信息更具可信度,客观上放大了谣言的杀伤力。其次,面对“卖淫”这类极具人格贬损性的敏感信息,她不仅没有进行最基本的事实核实或善意劝阻,反而主动补充细节、确认照片,主观上放任了对他人名誉的损害。法院因此认定,她虽非源头,却在传播链条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符合诽谤的构成要件。
案件一审败诉的消息传来,“教师群聊八卦被拘 起诉公安被驳回”随即登上热搜。公众的讨论激烈异常。在聊天记录一键截屏、私聊内容秒变公共话题的今天,法律不能再将“私聊”视为绝对的安全港。此案判决正是对网络空间责任意识的一次关键性校准——它警示所有人,手指在屏幕上每一次不经意的转发和附和,都可能成为压垮他人名誉的一根稻草。你的“私域”,在信息可被无限复制的特性下,随时可能转化为损害他人的“公害”。
目前,张女士已提出上诉,二审程序正在推进。她的坚持,与法院的判决,共同构成了一个时代性议题的双面:一面是公民对自身言论尺度的困惑与争取,另一面则是法律对基本人格尊严坚定不移的护卫。无论终审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已经完成了一次超越个案的社会启蒙。它让“谣言止于智者”的古训,在数字时代有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内涵:所谓“智者”,不仅是不造谣,更是在任何聊天场景下,对未经核实、可能伤人的信息保持警惕、克制与责任。网络言论的自由边界,正是在这样一个个具体案例的厘清中,被不断重绘与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