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收拆迁款被控诈骗遭羁押707天
【夫妻收拆迁款被控诈骗遭羁押707天】2026年初,山东济南市民王延东手持多份法律文书,向媒体讲述了他和爱人的遭遇。这对经营砖厂的夫妻,因一笔203.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被人指控诈骗,最终被羁押707天。2024年5月11日,济阳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这并非终点。被收缴的203.8万元拆迁款仅拿回50万元,国家赔偿也未足额发放。一个普通家庭的拆迁经历,演变成一场涉及司法程序、产权保护和公平正义的深刻拷问。王延东的砖厂占地约2740平方米,横跨济南天桥区和济阳区两个行政区域。这个砖厂的历史有些复杂。2012年,其中1205.41平方米曾被认定为违建,王延东为此缴纳了罚款。2013年,当地法院裁定该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终结”。在王延东看来,缴纳罚款后问题就已解决,地上建筑应被视为合法。2019年10月,因为当地修建工程,砖厂被纳入拆迁范围。王延东与济阳区崔寨街道办签订协议后,领取了203.8万元拆迁补偿款。对于这对夫妻来说,这本应是企业转型和发展的新起点。转折来得突然。一年多后的2021年初,王延东夫妇突然被人以“隐瞒土地骗取拆迁款”为由举报。2022年1月6日,王延东夫妇被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刑事拘留。12天后,他们的儿子将203.8万元拆迁款全额退回。1月28日,二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被羁押707天的经历,成为王延东心中难以愈合的创伤。“在看守所里天天喊冤,被释放时瘦了50多斤。”年近53岁的他谈到这段经历时几度哽咽。他回忆,羁押期间曾遭受舍友欺负,心情极度抑郁。
更大的打击来自家庭。在夫妇被羁押近一年后,王延东七旬的老父亲去世。直到半年后律师会见时,他才得知这一噩耗。母亲也因此五次住院。而他们当时年仅24岁的儿子,不仅要独自承担照顾家里老人的重担,还要四处为父母申诉。
根据济阳区检察院的文书,指控王延东夫妇的依据主要有两点:第一,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当地崔寨街道办对王延东拆迁测量时,王延东夫妻二人“隐瞒”了厂房跨崔寨、大桥两街道辖区的事实。第二,他们“隐瞒”了部分厂房曾因违建被国土部门处罚的情况。
然而,这些指控背后存在诸多疑点。王延东指出,砖厂跨区域的情况并非秘密,街道办在测量时应能轻易发现。至于违建问题,他认为2012年缴纳罚款后,此事已经了结。2023年12月13日,二人被济阳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案件经历三次延期后,2024年5月11日,济阳区检察院终于作出决定:因“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王延东夫妇不起诉。
重获自由后,王延东夫妇申请了国家赔偿。2024年10月,济阳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夫妻二人共应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979890.16元。决定书还要求检察院在其住所地为二人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然而,截至2026年1月12日,王延东夫妇仅收到部分国家赔偿。2026年1月9日,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赔偿款确实尚未发放完毕,但“一定会予以赔付”,目前相关款项正处于申请流程中。更让王延东夫妇难以接受的是,那笔203.8万元的拆迁款。2022年1月18日,他们的儿子已将该款全额退回到“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但截至2026年1月,这笔钱仅拿回了50万元。
对于这笔钱,不同部门给出了不同说法。济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因该笔款项并未交到检察院,相关兑付问题暂无法给出明确回复。而济南市起步区一名工作人员则给出了更明确的解释:王延东此前退还的203.8万元,是因“厂区全部是违建”的非法所得,因此即使“诈骗罪”不成立也无法退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具体违建文件及203.8万元退回后的最终归属,因区域改革暂不掌握,将尽快与当年的执行街办核对后回应。
王延东夫妇的遭遇,折射出拆迁领域存在的复杂问题。一方面,确实有不法分子想方设法骗取拆迁补偿款。在山东济南历城区,检察机关曾发现少数村民利用虚假婚姻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这些婚姻有几个特点:双方年龄差距大,有的相差近30岁;进入婚姻速度极快,甚至出现闪离当天即闪婚的情形。通过这种方式,每户可以多领200多万元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在贵州威宁县,一起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以原村干部周某为首的8人团伙,通过冒用他人名义领取拆迁补偿款、虚增征收房屋面积等方式,骗取国家拆迁安置房以及拆迁补偿款折合人民币共计700余万元。周某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合法产权人的权益也可能受到侵害。正如凉山法院在相关工作机制中指出的,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王延东夫妇的经历,凸显了司法程序中几个关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检察机关也在加强相关工作。最高检在《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把住在押人员入、出看守所这个“要害点”,加强对所外提解的监督,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
同时,该意见还强调要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并建立问责制。这些机制对于防止类似王延东夫妇的遭遇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王延东夫妇707天的冤狱经历,是一个家庭的不幸,更是对司法公正的一次严峻考验。他们的案件凸显了在城市化进程中,拆迁补偿领域法律执行与产权保护的复杂性与挑战性。法治的真谛不仅在于打击犯罪,更在于保护无辜。当王延东夫妇因“证据不足”重获自由,却仍在为应得的赔偿和原本合法的拆迁款奔波时,我们看到正义的实现仍有一段距离。这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更关乎每个公民对法治的信仰。从对拆迁款的争议到国家赔偿的延迟,从家庭的破碎到个人健康的损害,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追求城市发展的同时,必须坚守程序正义,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当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个角落,当公平正义在每起案件中得以实现,我们才能真正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王延东夫妇仍在等待完整的正义——这不仅是他们的期盼,也是社会对法治的共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