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12日电(记者 徐嘉仪)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上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裁决,黎智英被判三项控罪均成立。法庭12日起一并处理黎智英和包括6名前《苹果日报》高层在内的其余8名已认罪被告的求情,暂预留4天处理。
黎智英被法庭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共三项罪名成立。
在香港,求情作为量刑考量的辅助材料。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法官有权参考被告的个人情况与悔意来调整刑罚。
除了黎智英及《苹果日报》关联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杨清奇、陈梓华、李宇轩。
当天的法庭上,黎智英身穿白色外套,戴黑框眼镜到场。陈梓华、李宇轩率先求情,两人均认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