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7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以100港元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她开设个人银行户口,案件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汇丰银行。香港中通社资料图片
张莉,60岁,退休人士,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
被告7日并无答辩,裁判官朱文瀚将案件押后至3月4日再提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于2026年1月5日下午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角咀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银行户口。一名汇丰银行员工指示被告透过银行手机应用程式提交申请,惟被告未能完成有关申请。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同日向该名汇丰银行职员提供贿款100港元,以协助她在汇丰银行开设个人银行户口。
该名汇丰银行职员当场制止被告并拒绝其要求,随即向银行汇报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同日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公众,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