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人贷款上班 贷2500万公司还是倒了
【8人贷款上班 贷2500万公司还是倒了】12月30日消息,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8名中高层员工应公司要求,以个人名义贷款2500万元供公司使用,后因公司破产无法偿还,员工背负巨额债务。据悉,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为主的施工单位。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资金链断裂,面临严重的财务困境。从2016年开始,公司老板通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上司找到他们,请求帮忙贷款。公司高管均以此方式贷款,可能是公司资金出现缺口。员工们作为名义上的项目分包人,公司采用了一种特殊的资金运作模式:从银行获取贷款后,款项直接由公司调配使用并负责偿还。在此模式下,8名员工以个人名义累计向银行申请了约2500万元贷款,同时,还存在总额达820万元的民间贷款。尽管贷款是以员工个人名义申请的,但贷款资金的实则完全由公司掌控支配。在整个流程中,所有与银行的贷款洽谈以及具体操作事宜,均由公司财务部门全权负责对接处理。分包工程项目也并非由员工个人经营,而是实际由公司自主进行经营管理。并且,公司明确承诺承担全部贷款的还款义务。
起初,公司经营状况尚可,能够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推移,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进一步恶化,最终陷入无力继续偿还贷款的困境。在此情况下,员工们无奈只能自行承担起还款责任,甚至还面临着银行罚息以及个人信用受损的双重风险。
由于公司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最终进入破产程序。2024年7月下旬,公司正式进入临时管理阶段。员工们要求公司将债务平移到公司名下,因为贷款实际由公司使用,他们一分钱也没用过。但公司方面表示,虽然希望将贷款转移到公司名下,但银行不同意。
银行方面表示,所涉贷款均由客户本人申请并办理手续。银行已与客户积极协商,并愿意以分期还款等方式解决,客户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员工们不仅背负了巨额债务,还面临信用受损、生活陷入困境等问题。他们原本是为了帮助公司度过难关,却没想到最终陷入了如此困境。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企业贷款、员工权益保护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开始反思,企业是否应该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员工在面对公司要求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宏厦的8名员工,本应是公司最核心的"中流砥柱",却因一纸"贷款协议"沦为"负债奴隶"。从2016年起,公司以"项目分包"为名,要求员工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500万元,另加820万元民间借款。所有资金由公司直接支配,还款初期也由公司承担。但当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后,3000余万元债务如雪崩般压向员工,有人面临银行罚息,有人信用破产,更有人因此家庭破裂。
这并非孤例。2023年某互联网大厂被曝要求员工"内部集资",2022年某制造业企业强制管理层贷款"救公司",甚至有公司以"晋升考核"为条件逼迫员工贷款。据智联招聘《2023职场金融风险报告》显示,全国范围内有7.3%的职场人曾被公司要求以个人名义贷款,其中建筑、制造、互联网行业占比最高,分别达12.1%、9.8%和8.5%。更触目惊心的是,在要求贷款的公司中,有63%最终未能按时还款,导致员工背负债务。
公司为何敢让员工贷款?三重利益链曝光!1.低成本融资的"灰色操作":企业贷款需抵押资产、接受监管,而员工贷款手续简便、利率更低。以浙江宏厦案例为例,2500万元银行贷款若以企业名义申请,年利率可能达8%-10%,而员工贷款利率仅4%-6%,每年可节省数百万利息。2.风险转嫁的"完美闭环":公司通过财务与银行直接对接,将贷款资金用于经营,却将还款责任"技术性剥离"。即使破产,债务也由员工承担,企业无需付出额外代价。
3.职场权力的"隐性绑架":中高层员工往往面临"不贷款就离职"的隐性威胁。浙江宏厦的8名员工中,有5人表示"担心影响职业发展"而被迫同意,另3人则因"老板承诺股权奖励"而入局。
以浙江宏厦案例计算,8名员工人均背负约415万元债务(含民间借款)。若按月薪2万元计算,需不吃不喝工作17年才能还清。贷款逾期将导致个人征信受损,影响未来购房、购车甚至子女教育。某员工自述:"现在连共享单车都骑不了,因为信用分太低。"尽管《劳动法》明确禁止企业强迫员工贷款,但实际维权成本极高。浙江宏厦员工曾尝试起诉公司,但因"贷款合同为个人签署"被法院驳回,仅获少量经济补偿。
银行在此类事件中并非完全无辜。浙江宏厦员工透露,贷款时银行未严格审核资金用途,甚至默许公司财务代办手续。某银行客户经理私下表示:"只要员工签字,我们默认公司会还款。"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本质上是将风险转嫁给弱势群体。监管层面也存在漏洞。目前,我国对"企业要求员工贷款"的行为缺乏明确处罚条款,仅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强迫劳动"进行处罚,但举证难度极大。2023年,全国仅12起类似案件被立案,其中仅3起员工胜诉。
浙江宏厦的悲剧,本质是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扭曲。企业将员工视为"可榨取的资源",而非"共同成长的伙伴",这种短视行为最终反噬自身——据统计,要求员工贷款的公司,破产率比行业平均水平高40%。对员工而言,需警惕"职场PUA"的新形式:任何以"公司发展""个人晋升"为名的贷款要求,都可能是陷阱。对银行而言,应建立"贷款用途追溯机制",杜绝"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分离的情况。对监管部门而言,需完善相关法律,明确企业强迫员工贷款的处罚标准,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浙江宏厦的8名员工,用3000万债务买了一个惨痛的教训:当公司要求你"贷款上班"时,请果断拒绝。因为真正的企业,不会让员工用一生信用为公司的错误买单;真正的职场,也不该是一场"赢了归公司,输了归员工"的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