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一次性植入6个心脏支架后去世
【男子被一次性植入6个心脏支架后去世】2025年7月26日,吉林舒兰市42岁男子陈先生在舒兰市人民医院接受一次性植入6个心脏支架手术,术后半小时突发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于8天后去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的鉴定机构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但因患者本身疾病严重,双方责任对等。要知道,心脏支架本应是那救死扶伤的“神兵利器”,宛如生命通道的守护者,为无数心脏疾病患者打通生命的梗阻,重新点燃他们生的希望之光。然而,在吉林舒兰市,一场心脏支架手术却如同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无情地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拖入了痛苦的深渊,也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医疗行为规范以及患者权益保障的深刻反思。徐女士是土生土长的吉林人,今年67岁,常年定居舒兰市。她42岁的儿子陈先生在当地一家国企任职,儿媳妇是一名温柔贤淑的教师,孙子乖巧懂事,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美满。然而,命运的齿轮在陈先生的一次体检后悄然转动,幸福的生活开始出现偏移。
据徐女士讲述,2024年11月,陈先生先在吉林市某医院进行了检查,之后在舒兰市人民医院,由外聘专家为其成功植入了一枚心脏支架。术后,陈先生恢复情况良好,身体并未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可到了2025年4月,医院方面却多次致电陈先生,告知外聘专家李医生即将来院开展手术,还给出了“多植入一个支架,就能多享十年寿命”的建议。但陈先生日常工作事务繁重,加之自身并无任何不适之感,所以并未同意接受这额外的手术。
7月21日,医院最后一次打电话给陈先生,催促他尽快进行手术。到了7月26日,尽管陈先生既没有急性心肌缺血的症状,心肌损伤标志物检测也未见明显异常,但他还是接受了此次手术。
徐女士回忆道,手术当日,儿子一大早便开车载着妻子和孙女前往医院。中午时分,一家人还一同用餐,之后儿子将孙女送去了辅导班,随后两口子便留在医院等待手术。徐女士表示:“那天医院里有八九个病号,我儿子被安排在最后一个进行手术。”据徐女士讲述,手术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期间她与儿媳妇、亲家母一直在手术室外等候,而医生在整个手术过程中,并未向家属通报任何关于手术进展的情况。
,“我儿子被推出来,他说医生给他一次性做了五六个支架。”徐女士说,回到病房后,儿子告诉儿媳妇当天的手术医生不是他们说的那个李医生,是舒兰市人民医院的一个医生。说话间,主治医生走进病房,询问陈先生有何不适,他回应胸口有点闷,医生表示这是术后正常反应,缓解一会儿就好了。但意外随即发生,徐女士称儿子在医生未回办公室时突发状况,口吐白沫,医生说是心脏骤停,抢救后暂保命,转重症监护室8天后于8月3日去世。
2025年8月,陈先生妻子和医院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明确提到:术前无急性心肌缺血症状、心肌损伤标志物等无明显异常。鉴定机构认为,被鉴定人陈先生病情复杂,第一次心脏介入术后8个月病情发生变化、病变加重。按风险评分系统,病人行PCI高风险,医方未评估、适应症选择欠准,有过错。考虑病人病情严重,建议参与度对等,最终认定舒兰市人民医院对陈先生医疗有过错,与死亡有因果关系,参与度建议对等。
12月24日,记者联系到舒兰市人民医院一位部门负责人,对方不愿就此事做过多回应,表示患方已向多部门反映,并聘请了律师,相关诊疗问题已经做了鉴定,吉林市医调委也合理合规做过调解,但因死者母亲不接受,未能达成一致。
对此,该案件争议焦点:医疗行为的多重审视。首先,一次性植入6个支架的合理性存疑。心脏支架植入术作为治疗冠心病等心脏疾病的重要手段,其植入数量并非越多越好。心脏支架的植入数量需依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如血管狭窄的部位、程度、范围以及整体心脏功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陈先生在术前并无急性心肌缺血症状,心肌损伤标志物也无明显异常,在此情况下一次性植入6个心脏支架,实在令人费解。这种过度医疗行为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身体负担,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并发症,为后续的健康埋下隐患。从医学伦理和患者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如此大规模的支架植入缺乏充分的合理性支撑,不禁让人质疑医院此举的动机,是否存在为了经济利益而忽视患者实际需求的情况。
第二,术前沟通与指征评估严重不足。有效的术前沟通是医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能让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手术的风险、益处以及替代方案,从而做出知情决策。然而,在陈先生的案例中,医院在术前沟通方面存在明显缺失。医院多次致电催促陈先生手术,却未能就一次性植入6个支架的必要性、风险等关键信息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而且,鉴定报告明确指出,医方没有对陈先生按照风险评分系统进行评估,适应症选择欠准确。对于一位第一次心脏介入术后8个月病情发生变化、病变加重且行PCI高风险的患者,医院未充分评估其高风险状况就贸然进行手术,这显然违反了医疗规范。这种对术前评估的忽视,不仅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也反映出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上的漏洞。
第三,手术操作过程疑点重重。陈先生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并未向家属知会任何手术情况,这让家属在手术期间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增加了他们的焦虑和不安。术后陈先生告知家属当天手术医生并非之前所说的外聘专家李医生,而是舒兰市人民医院的医生。这一变化家属事先并不知晓,医院在手术医生安排上是否存在随意变更且未告知患者的情况?此外,陈先生回到病房后向医生反映胸口有点闷,医生仅表示这是术后正常反应,但随后陈先生就突发心脏骤停。医生对术后症状的判断是否准确?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这些手术操作过程中的疑点,都让人对医院的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产生质疑。
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操作流程。从术前评估、手术指征把握到手术操作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加大对违规医疗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医院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医疗活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良好的医患沟通是建立信任关系、提高医疗效果的关键。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术前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解释病情、手术方案、风险及替代方案等信息,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让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并自主做出决策。同时,医院也应建立完善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不盲目相信医院的建议。在接受手术等重大医疗行为前,要多方面咨询专业意见,对手术的必要性和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如果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疑问,要及时提出并寻求合理解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的悲剧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医疗行为关乎生命健康,容不得丝毫懈怠。只有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以及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强化医疗规范执行、提升医患沟通质量、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让医疗真正成为守护生命的温暖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