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杀害发小一家三口被判死刑
【男子杀害发小一家三口被判死刑】据郑州中院消息,2025年12月23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崔路路抢劫案并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崔路路死刑。案件的残忍程度令人心颤:凶手崔路路,是本案唯一幸存者、被害人丈夫梁某朋从小一起长大的挚友。他利用偷配的钥匙,在深夜潜入挚友家中行窃,被发现后,竟对熟识多年的好友之妻及其两个年幼的孩子痛下杀手。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行凶后他竟能镇定地清理现场,次日还假装关心,反问悲痛欲绝的苦主“怎么可能”。这起悲剧,不仅撕碎了梁先生一家,也彻底颠覆了“发小”这个词所承载的全部信任与温情。悲剧的种子,或许早已埋下。崔路路与梁某朋是相识超过二十年的发小,两人童年是前后院的邻居,曾一同北上打工五年,关系亲如兄弟。梁先生视其为最信任的人,不仅在他初来乍到时收留他同住十余天,平日里家中事务也常拜托他帮忙。然而,这份深厚的信任,成了崔路路实施罪恶的完美掩护。他利用到梁家做客的机会,偷偷配下了梁家大门钥匙,而梁先生对此浑然不知。2025年7月26日凌晨2时许,崔路路戴上口罩、帽子和手套,用这把偷配的钥匙,悄然打开了挚友的家门。他的目标明确:盗窃财物。案发前,梁先生曾告诉崔路路,自己为妻子购买了一颗金豆。或许正是这句话,点燃了崔路路贪婪的邪念。他潜入后翻找财物,惊醒了独自带着两个孩子(8岁半的儿子和6岁的女儿)在家中的女主人马某某。
从盗窃到抢劫,再到杀戮,崔路路内心的恶魔在那一瞬间完全释放。为了制止马某某及其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反抗与呼救,他使用了随身携带的刀具和现场找到的挎包带。
根据法医鉴定,女主人马某某头部、颈部、躯干多处遭受锐器作用,同时还被软质带状物勒颈。8岁半的儿子同样身中多刀,致重要脏器破裂。年仅6岁的女儿,则被活活勒颈窒息身亡。三个鲜活的生命,在熟悉的家中,在他们本应感到最安全的地方,惨死于父亲最信任的“叔叔”之手。
杀戮之后,崔路路劫走了马某某佩戴的黄金手镯和项链,并将现场血迹清理干净,把空调温度调至16摄氏度,试图延缓尸体腐败。然后,他像无事发生一样离开了现场。
26日白天,在湖北打工的梁先生因始终联系不上妻儿,心急如焚。他本能地想到求助自己最信任的发小——崔路路,请他前往家中查看。
然而,此时的崔路路开始了精湛的表演。他先是以送废钢、吃饭等各种理由不断推脱。直到傍晚,梁先生无奈之下通知岳父母及自己母亲前去查看,崔路路才假意说让家里人回去,自己“马上赶过去”。
当晚9时许,梁先生的家人推开家门,看到了地狱般的景象:电视机开着,冷气飕飕,马某某和两个孩子趴在床上,已死去多时。得知噩耗的梁先生在赶回的路上,再次给崔路路打电话,电话那头的崔路路竟震惊地反问:“怎么可能,不会吧。”
真相的揭露过程,充满了讽刺。案发后,崔路路竟还曾受警方委托,打电话向梁先生索要其妻子手机的解锁密码。他佯装配合调查,自己去警局录口供。
然而,天网恢恢。警方敏锐地发现,崔路路的脖子和后背有新鲜伤痕。经鉴定,这些伤痕与女主人马某某指甲中提取到的生物痕迹DNA吻合。这一铁证,彻底撕碎了他的伪装。随后,警方在其车内查获了被暴力扯断的黄金首饰。那个曾对梁先生孩子特别亲热,甚至开玩笑要“定娃娃亲”的崔叔叔,其真实面目终于暴露在阳光下。
对于梁先生而言,这场灾难是毁灭性的。事发前一天,他刚和妻子憧憬着结婚十周年时去三亚看海的旅行计划。转眼之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无法理解,这个自己几乎每年都会借钱帮助(累计数万元)、从未与之争吵过的发小,为何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
在12月23日的庭审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崔路路“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三被害人死亡”,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崔路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崔路路当庭表示不上诉。这份死刑判决,是对无辜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破碎心灵的一丝司法慰藉。
一家三口的生命,终结于最信任之人的屠刀之下;一段超过二十年的情谊,最终以最血腥的方式背叛收场。崔路路的所作所为,不仅触犯了法律的极刑底线,更彻底践踏了人性中最基础的良知与情感。
此案令人悲愤之余,更带来沉重的警示:它让我们看到,贪婪与恶意如何能彻底腐蚀一个人,令其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对最亲密的朋友及其至亲举起屠刀。当信任的基石被贪婪蛀空,其所支撑的一切美好回忆都将瞬间崩塌,留下的只有无尽的痛苦与反思。
法律的正义判决,斩断了恶魔继续为害的可能,却无法让时光倒流,抚平生者心中永恒的创痛。它如同一面冰冷的镜子,映照出极端罪恶的丑陋,也时刻提醒我们,在复杂的人性面前,守护善良的底线、警惕被欲望吞噬的灵魂,是何等重要。愿这样的悲剧永不重演,愿每个家庭都能在安全与信任中,享有平凡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