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岁女孩被虐致死 生父获刑13年半
【12岁女孩被虐致死 生父获刑13年半】2025年12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里回荡着一个最终判决。备受全社会关注的福建莆田“12岁女孩被虐致死案”,在经历了近一年的漫长司法历程后,终于迎来对关键责任人之一的终审裁决。被害女孩琪琪的生父刘江,被再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这一判决结果,改变了此前长达数月的争议。琪琪的生命在2023年12月22日戛然而止,她死前被继母许金花关在卫生间长达17天,遭受了包括殴打、冻饿、伤口泡脏水在内的持续虐待。法医鉴定显示,这个体重仅40多斤的女孩,最终因外伤、化脓感染、饥饿和寒冷导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更令人痛心的是,琪琪并非唯一的受害者,继母许金花收买的另外两名孩子也长期遭受虐待。
与手段直接且残忍的继母不同,生父刘江的角色一度在法律认定上存在模糊地带。在案件初期,他的罪行被定位为“从犯”。今年4月的一审判决中,继母许金花因故意杀人罪、虐待罪被判处死刑,而生父刘江因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仅获刑五年六个月。这一结果引发了死者生母白女士和公众的强烈不满,许多人认为,作为亲生父亲和法定监护人,刘江的罪责被严重低估了。
在琪琪遭受非人折磨的17天里,刘江究竟做了什么?证据显示,他绝非毫不知情。2023年12月5日,在接到继母抱怨“孩子闯祸”的信息后,刘江回复“要狠狠地打”,并随即回家持棍殴打了已被捆绑的琪琪。此后,当许金花通过微信不断发送琪琪被捆绑、受伤甚至昏倒的照片时,刘江的回应是“打死她”、“希望她死在外面”等冰冷语句,他选择了纵容与支持,从未回家制止或解救。他甚至协助许金花网购了约1600片泻药供其给孩子服用。
正因如此,当一审“五年六个月”的判决出炉,舆论的愤怒被瞬间点燃。这愤怒直指一个核心问题:当监护人沦为加害者,当父爱异化为暴行的帮凶,法律该如何衡量这份背弃人伦的罪恶?刘江的刑期,成了检验司法对于监护人犯罪惩戒力度的试金石。
面对汹汹民意和“量刑畸轻”的质疑,司法程序展现了其纠错能力。福建省高院在二审中虽因“上诉不加刑”原则维持了原判,但明确指出对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过轻,并依职权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12月23日的再审,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最终回应。
再审判决书清晰地阐述了改判的法理与人伦依据。福建高院认定,刘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他与许金花共同伤害亲生女儿并致其死亡,其行为“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伦底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同时指出,刘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予从宽处罚,但综合考虑其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特定义务和犯罪后果,原判刑罚已不足以与其罪责相匹配。最终,法院对其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合并虐待罪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从五年半到十三年半,刑期的大幅加重,不仅是对刘江个人罪责的重新认定,更是一次强有力的价值宣示。它向全社会宣告: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绝非肆意妄为的“私权”;监护人的身份不是减轻罪责的“护身符”,反而是加重其背信弃义罪责的考量因素。法律不仅要惩罚举起棍棒的手,更要严惩那闭上眼、背过身去的“默许”与“纵容”。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沈亮对此评价道:“既然发现错误,我们就应当依法改正。正义应当及时实现。” 这句话点明了此案再审的核心意义——司法正义不能迟到,尤其当受害者是一个无法再开口说话的孩子。
这起极端个案,也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剖开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隐痛。在琪琪生前,邻居、寺庙、学校、村委会都曾察觉异常,却未能形成有效的干预链条。此案代理律师车钰在庭审中曾大声疾呼,希望借此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强制报告制度的真正落实。
如今,随着对生父刘江的再审宣判,这起骇人案件的刑事追责部分已近尾声。许金花的死刑判决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琪琪的生母白女士而言,漫长的诉讼路暂告段落,但失去女儿的伤痛永难磨灭。她曾放弃民事赔偿,只为求一个公正的刑罚。13年半的刑期,或许仍无法完全平息她心中的悲愤,但这是法律在当前框架下对“生父之恶”作出的严厉回应。
正义的实现需要时间,但它终究必须到来。琪琪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2岁,但她的悲剧所换来的这场改判,如同一记沉重的警钟,将持续敲响:保护孩子,是家庭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也是社会与法律必须坚守的最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