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弟追凶27年”案被告被判死缓
【“为弟追凶27年”案被告被判死缓】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易庚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弟追凶27年”案发生于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庚华(曾用名易长青、易某华)因工资纠纷与同乡李某祥发生争执后,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将年仅9岁的李某祥之子李某平从学校强行带走,而后在雷州市北和镇的一处甘蔗园内,持刀疯狂捅刺,致其不幸身亡,作案后迅速潜逃。最终,易庚华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归案。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迟来却坚定的慰藉,更在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下,成为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深刻诠释了正义的力量与法治的温度。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因公诉机关量刑证据有瑕疵(缺现场勘查笔录等),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情况,对易庚华判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瞩目,很大程度上源于李海玉那长达27年惊心动魄的追凶历程。1992年12月22日,一场因工资纠纷引发的悲剧,无情地夺走了李海玉9岁弟弟李某平的生命。从此,李海玉的生活被彻底改写,她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为弟追凶的漫漫长路。
27年,足以让青丝变白发,让岁月在脸上刻下深深的皱纹,但李海玉心中的信念从未动摇。她四处奔走,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从湖南到广东,从城市到乡村,每一步都写满了艰辛与执着。她遭遇过误解,面对过危险,甚至一度陷入绝望,但只要想到弟弟无辜逝去的生命,她便又鼓起勇气,继续前行。李海玉的坚持与毅力,如同一束温暖而坚定的光,穿透了漫长的黑暗,感动了无数人。她的故事,成为了人们口中传颂的传奇,激励着每一个在困境中坚守正义的人。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亲情的伟大力量,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最纯粹、最坚韧的一面。
案件的宣判,是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有力回应。法院认定,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尽管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部分证据,量刑证据存在一定瑕疵,但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作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在追求公正过程中的严谨与审慎。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在充分考量各种因素后,对犯罪行为作出最恰当的惩处。判处死缓,既表明了法律对严重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又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人道主义精神。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时何地,无论犯罪分子潜逃多久,法律都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罪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案件宣判后,社会各界对判决结果表示高度关注。人们纷纷为李海玉27年的坚持点赞,同时也对法律的公正审判表示认可。这一事件成为了社会法治教育的一个生动案例,引发了人们对法治、正义、亲情等问题的深入思考。从社会层面来看,这起案件凝聚了全社会对法治的共识。它让人们更加坚信,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每一个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这种共识的形成,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念,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就一定能够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为弟追凶27年”案的宣判,是正义的胜利,是法治的彰显,也是人性的光辉。李海玉27年的追凶历程,将永远铭刻在人们的心中,成为激励我们追求正义、坚守法治的强大动力。让我们在法治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共同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治的庇护下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