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弟追凶27年”案被告被判死缓
【“为弟追凶27年”案被告被判死缓】2025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庄严肃穆。审判长宣读判决的声音落下,一桩纠缠了将近三代人的恩怨,在法律程序上终于画上了一个阶段性句号。被告人易庚华(亦作易某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旁听席上,一位面容坚毅却难掩疲惫的女子潸然泪下。她叫李海玉,为了这一刻,她走过了27年零1天,从青春走到了中年。
一切悲剧的根源,要回溯到1992年12月22日那个寒冷的冬日。在广东湛江雷州市,湖南籍务工人员易庚华因工资纠纷,与同乡李某祥(李海玉与李焕平的父亲)发生了激烈争执。谁也没想到,成年人的冲突,竟会以最残忍的方式转嫁到一个无辜孩子身上。当天下午,怀恨在心的易庚华来到李某祥9岁儿子李焕平(亦作李某平)就读的小学,以“母亲生病”为借口,将这个懵懂的孩子骗离了校园。他将李焕平带至北和镇一片偏僻的甘蔗园内,持刀捅刺其左胸部等要害部位,致其死亡后仓皇潜逃。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而李焕平的尸骨,直到数月后才在甘蔗林中被发现,草草掩埋于附近公路边。那年,姐姐李海玉21岁。
父亲李某祥无法接受丧子之痛,踏上了独自追凶的漫漫长路,却始终一无所获。2014年,病重离世前,他从床底摸出一封早已写好的信,死死叮嘱女儿李海玉:“一定要把犯人绳之以法,要不然死不瞑目!” 这临终的托付,像一把烧红的烙铁,印在了李海玉的心上。其实,早自1997年起,时年25岁的她就已经辍学,接过了这份沉重的家族使命。她孤身一人,辗转多个省份,无数次在希望与绝望间颠簸。最终,她将目标锁定在老家,开始漫长的蹲守。
为确认嫌疑人身份,李海玉做出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决定:她以“暧昧网聊”的方式,与已改名为易庚华的嫌疑人保持了长达三年多的联系。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以身入局”。她小心收集线索,悄悄拍下照片,直到2020年,最终确认此人就是当年的凶手,随即协助警方将其抓获。当警方根据线索前往挖掘弟弟尸骨时,李海玉才彻底明白,那个她找了二十多年的弟弟,早已天人永隔。
然而,正义的路途布满荆棘。2021年2月,因案件年代久远,部分关键证据缺失,湛江市检察院对易庚华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决定。眼看凶手可能逍遥法外,李海玉没有放弃。她毅然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省检察院经复查,补充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犯罪事实,遂撤销了不起诉决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案件在司法程序的强力推动下,终于迎来转机。2024年11月1日,该案一审开庭。庭审中,易庚华辩称杀害行为是“意外”,并否认曾恐吓受害者家属,态度被律师描述为“比较嚣张”。李海玉听着弟弟被害的细节,数次情绪崩溃,失声痛哭。
在等待宣判的又一年里,打击接踵而至。2025年10月,与李海玉相依为命的母亲因病去世,临终前未能看到案件结果。母亲去世时瘦骨嶙峋,体重只有三十多斤,她的离世让李海玉的世界更加空旷。宣判前夜,李海玉特意穿上了母亲的衣物,她说:“希望带着母亲一起出庭。” 12月16日,她梦见弟弟对自己说“姐姐我好冷好冷,我想回家”,次日她便去理发店再次剃了光头,以此明志。
法院经审理认为,易庚华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合议庭也指出,由于本案发生在27年前,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原始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全部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作出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对于这个结果,一心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告慰父母弟弟在天之灵的李海玉而言,无疑带着深深的遗憾。她曾明确表示:“我不要赔偿,只希望凶手判死刑。”
近三十年的追凶,彻底改变了李海玉的人生轨迹。她遭遇过家暴、离婚,被流言中伤,原本完整的家庭分崩离析。她在湖南老家为弟弟准备了一栋未完工的三层楼房,无数次幻想一家团圆的场景,如今却只剩她一人独守。宣判后,她计划与家人一起去拜祭弟弟,她最大的心愿,是能将弟弟的尸骨正式安葬在父亲旁边,告诉他:“我没有食言。”
这起案件,早已超越了个体悲剧的范畴。它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执念与亲情的重量,也折射出在漫长时光后追寻司法公正所面临的现实复杂性与程序挑战。李海玉用自己近乎半生的时光,诠释了“公道”二字的千钧之重。虽然判决结果与她最初的期望存在距离,但她的坚持,让一桩几乎被时间掩埋的罪恶最终接受了法律的审判。她的故事,是关于失去与坚守的悲歌,也让全社会看到,那份为至亲讨要说法的决心,可以如何穿越时间的荒漠,在绝境中叩响正义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