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好友私发淫秽信息也违法
【向好友私发淫秽信息也违法】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条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一立法举措,犹如一道划破网络阴霾的强光,为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带来了新的希望。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私人聊天中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宗传播淫秽物品案中,路某多次利用其手机微信账号,向微信好友转发淫秽小视频,累计数量达54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其传播行为并非出于牟利目的,而是利用网络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且情节严重,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在佛冈县法院审理的李某佩一案中,李某佩出于虚荣及低级趣味,通过微信向7位好友传播了113个疑似色情视频,经鉴定,其中104个被确认为淫秽视频。
佛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佩利用互联网多次向多人传播淫秽视频文件数量达104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淫秽信息对公民身心健康,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着极大的危害。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弱,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长期接触淫秽信息,可能导致他们产生错误的性观念,引发性心理障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成年人而言,过度沉迷于淫秽信息,也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导致精神萎靡、人际关系紧张等问题。立法的完善,为公民的身心健康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有效减少了淫秽信息对公民的侵害,保障了公民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生活和发展。
规范网络秩序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也为淫秽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网络生态。新修订的法律将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纳入处罚范畴,明确了网络行为的红线和底线,有助于规范网络秩序,促进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这不仅有利于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数据警示:传播淫秽现象的严峻态势
据相关权威机构统计,近年来,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在网络上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每年因传播淫秽信息而被查处的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以某大型网络监管平台的数据为例,在过去五年中,该平台监测到的涉及传播淫秽信息的举报线索多达数百万条,其中经核实查处的案件超过数十万起。在这些案件中,不仅包括通过公开网站、论坛等渠道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还包括大量在私人社交群组、一对一聊天中传播淫秽信息的情况。
从传播的内容来看,淫秽视频、图片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或满足个人低级趣味,不惜制作、传播大量淫秽内容,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传播淫秽信息的手段更加多样化、隐蔽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加密聊天软件、云存储等方式传播淫秽信息,给监管和查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路某案和佛冈县法院审理的李某佩案,只是众多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的典型代表。路某多次向微信好友转发 54 个淫秽小视频,李某佩向 7 位好友传播 104 个被鉴定为淫秽的视频,这些看似“私密”的行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无论传播的目的是什么,无论传播的范围大小,只要涉及传播淫秽信息,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2026 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打击传播淫秽信息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为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网络家园,让网络空间充满阳光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