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香港官方重磅宣布,给潜逃海外、至今仍在兴风作浪的十三名国安逃犯送上“圣诞礼物”。
当天早上,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权,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对许智峰、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7人实施4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
该新闻公布后,邓炳强、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召开一场记者会,公布再对6名潜逃海外人士发出通缉令并采取相关措施,包括钟剑华、钟翰林、刘珈汶、何良懋、郑敬基及张晞晴,各悬赏100万港元。
本次执法行动是香港警方继去年依法通缉袁弓夷、许颖婷等13名反中乱港分子,以及今年6月依据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罗冠聪等6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后,再度对外逃反中乱港分子采取执法行动。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对此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对已通缉的7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6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国家安全。
在北京,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外媒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中方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履职,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
一天内针对国安逃犯的两大措施,究竟这“十三妖”都做了些什么危害国安的事情?
首先是被通缉的6名逃犯。据披露,钟剑华于本年5月至6月期间,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郑敬基于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操作一个名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频道,发布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而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并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至于钟翰林,刘珈汶以及张晞晴,警方指他们分别以“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香港民主委员会”以及“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要员的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不同平台,鼓吹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制裁”等。
警方指出,6名逃犯干犯的罪行有所不同,但共同点是出卖自己国家和香港,罔顾他人利益;包括多次通过不同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至于被撤销护照的7人,邓炳强表示,许智峰等7人在海外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包括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及意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他们发表所谓“报告”及会见外国政客和政府官员,以请求对中国和香港特区进行“制裁”。
又是“请求外国‘制裁’”!庭审百余日的黎智英案中,就多次被披露出现过同样的字眼。洋奴嘴脸,一丘之貉。
邓炳强提到,许智峰涉及伪造文件,当局已发公告,会没收许智峰的犯罪得益,防止他利用得益从事国家安全行为;另将郭荣铿、任建峰的大律师资格撤销,及罢免袁弓夷7间公司的董事职位。系列措施是应对、打击、阻吓和防止潜逃行为,以及对潜逃者施以重锤打击,并促使他们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
这次的措施有一项值得留意,那就是涉及“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邓炳强强调,除了获保安局局长批予特许授权外,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他们提供任何资金,包括向他们在网上建立的平台或专页提供资金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7年,警方会严正执法。
警方指国安处较早前已经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呼吁通缉人士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