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博在犯一个很危险的错
【南博在犯一个很危险的错】近日,南京博物院受捐文物现身拍卖市场事件持续发酵。南博罔顾捐赠者意愿擅处捐品的行为,不仅伤害捐赠者感情,寒了后者的心,更会浇灭人们主动捐献文物的热情,造成损害整个公益捐赠事业。有媒体指出,按原文化部规定,南博经报上级同意可处理不宜收藏藏品,从法律依据看其做法似无可指摘,但违反社会默认受捐者义务、突破公共信任底线,其代理律师所言是狡辩。庞叔令作为捐赠者后人,有权知晓捐品保存情况及“伪作”流向,南博处置捐品时应主动告知捐赠人、优先让其收回,这是默认道义规则。规范人际关系的除有形规定还有不成文规则,二者并行维持社会有序运行,受捐者尊重捐赠者意愿处置捐赠物属默认道义规则,可将默认规则刚化为法律规定,但这非南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由。南博罔顾捐赠者意愿擅处捐品,伤害捐赠者感情、浇灭捐赠热情、造成恶劣影响,对于公益捐赠都应褒扬善举、妥善对待捐品,南博做法背道而驰,若不改正,即便赢了官司也会输公信力。
事件经过如下:庞莱臣是清末至建国初的收藏大家,其家族向南京博物院捐赠了130多件文物,其中包含仇英的《江南春》等珍贵藏品。南京博物院举办庞莱臣相关展览,本意可能是展示其收藏成就和文化遗产。南京博物院在布置庞莱臣展时,介绍文章中提到“他的后代败落到卖画为生”。这种表述让庞莱臣的后人感到不满,他们认为这种说法有损家族声誉,是对家族的不尊重,于是向南京博物院递函,要求其澄清并道歉。
面对庞家后人的要求,南京博物院没有给予理会。庞家后人一怒之下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南京博物院出示的证据显示,庞家当年捐赠给南博的仇英《江南春》出现在市场上,这似乎暗示庞家后人存在将捐赠文物出售的行为。这一情况让庞家后人十分意外,他们开始怀疑南京博物院对捐赠文物的管理存在问题。于是,庞家后人要求南京博物院详细说明当年庞莱臣捐赠的130多件文物的去向。随着调查和追问的深入,发现可能存在南京博物院对部分捐赠文物管理不善、去向不明等问题,事情逐渐败露。
网友评价“官僚国民党化,文人也国民党化”这种说法是比较情绪化且缺乏充分依据的。将南京博物院在此事件中的表现简单归结为“国民党化”是一种不恰当的类比和标签化。南京博物院作为重要的文化机构,在此事件中可能存在管理漏洞、沟通不畅等问题,但不能因此就进行这样片面的定性。这起事件更应该从文物保护、机构管理、信息公开、沟通协调等角度去分析和反思,以促进文化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好珍贵的文化遗产。
从法律层面审视,有媒体指出按原文化部规定,南博经报上级同意可处理不宜收藏藏品,其做法似乎有章可循、无可指摘。然而,法律只是社会规范体系的一部分,规范人际关系的除了有形的法律规定,还有不成文的道德规则。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维持社会的有序运行。在公益捐赠领域,受捐者尊重捐赠者意愿处置捐赠物,便是社会默认的道德规则,是维系公益捐赠事业健康发展的情感纽带。
庞叔令作为捐赠者后人,有权知晓捐品保存情况以及“伪作”流向,这是基于捐赠行为所衍生出的合理诉求。南博在处置捐品时,本应主动告知捐赠人相关情况,优先让其收回不宜收藏的捐品,这不仅是对捐赠者权益的尊重,更是履行社会默认道义规则的体现。南博代理律师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进行狡辩,实则是将法律条文片面化、绝对化,忽视了社会道德规则的约束力。这种做法,无疑是在公然挑战社会公众对公益捐赠的美好期待和信任。
公益捐赠事业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各界善举的汇聚。每一份捐赠,都承载着捐赠者对公益事业的信任与支持,都蕴含着对社会美好未来的期许。褒扬善举、妥善对待捐品,是对捐赠者最基本的尊重,也是激励更多人投身公益捐赠的关键所在。南博此次擅处捐品的行为,伤害了捐赠者的感情,让捐赠者寒心,更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人们主动捐献文物的热情。当捐赠者担心自己的善意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对待,当公众对公益捐赠机构的信任产生动摇,公益捐赠事业的发展必将受到严重阻碍。
在当今社会,公共信任是无比珍贵的资源,一旦受损,修复起来将极为困难。南博作为国内知名的文化机构,本应是公益捐赠事业的积极推动者和守护者,却因此次不当行为,将自己置于公共信任的对立面。即便其在法律层面能够自圆其说,赢得官司,但失去的公众信任和良好形象却难以在短期内挽回。长此以往,南博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其未来的发展也将面临诸多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