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戏落马院长曾是章子怡等人老师
【中戏落马院长曾是章子怡等人老师】1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通报,在文艺界、教育界乃至全社会激起千层浪。通报称,中央戏剧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郝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作为国家戏剧艺术最高学府的掌门人,郝戎的落马,不仅是一则个人违纪违法新闻,更是一面映射艺术教育生态、拷问师者灵魂的棱镜。在戏剧界和公众的印象里,郝戎的形象曾是光鲜且立体的。他的履历堪称“中戏制造”的典范: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毕业,获得戏剧戏曲学硕士,留校后从表演系台词教研室主任做起,一路历任系副主任、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最终在2018年11月成为中戏的党委副书记、院长。在专业领域,他身兼多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剧协会副主席,更是世界戏剧教育联盟秘书长。2023年,他还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在学生们眼中,他不仅是领导,更是曾教导过章子怡等明星的资深教师。然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与“主动投案”这几个字,为他精心构筑的职业生涯划上了一道戛然而止的休止符。其简历已从学院官网的“现任领导”页面撤下。这位曾经站在艺术教育金字塔尖的人物,如今正等待纪律和法律的审查。郝戎的落马之所以引发远超普通官员的关注,是因为他和他所代表的中戏,承载了远超一个行政岗位的符号意义。中戏是中国表演艺术的圣殿,是无数学子梦开始的地方。院长的角色,不仅关乎行政权力,更关乎学术权威、艺术风骨和无数追梦青年的精神图腾。
讽刺的是,郝戎本人曾是学术规范和艺术道德的宣讲者。他提出构建“民族表演学派”,致力于国际戏剧交流。但当“德艺双馨”的倡导者自身涉入严重的纪律与法律问题,公众不禁要问:在那些宏大的艺术理想和耀眼的学术头衔之下,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暗角”?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学术资源的分配、艺术项目的评审、乃至学位授予的纯洁性,这些环节是否曾因权力失范而受到玷污?
郝戎的案例如同一把钥匙,可能打开外界窥探艺术高校内部治理的一扇窗。它警示我们,艺术创造力需要自由的土壤,但艺术的教育权和评判权绝不能异化为私器,更不能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
最令人扼腕叹息的,是此事对无数心怀艺术梦想的学子造成的隐形伤害。那些曾将郝戎视为学术引路人和人生楷模的青年,此刻或许正经历着理想与现实的剧烈撕裂。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为先,立德为本。当一个学院的精神领袖、曾经的“明星班”教师因违纪违法而倒下,他所“传授”的,便不仅仅是个人的沦陷,更是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一师道传统的巨大冲击。这种冲击对正处于价值观塑造关键期的青年艺术工作者来说,其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这迫使我们思考,在艺术教育的评价体系中,专业成就与个人品德、行政能力与廉洁自律,究竟该如何平衡?一个艺术院校的领导者,除了艺术造诣和学术眼光,是否更应将对规则的敬畏、对权力的清醒、对师生的责任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郝戎的陨落,无疑给整个艺术教育界敲响了警钟:没有清朗的环境,就谈不上纯粹的艺术追求;没有公平的机制,就出不了德才兼备的真正人才。
郝戎的“主动投案”本身也传递出复杂信号。这既可能源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高压所形成的强大震慑,也可能意味着案件背后已有确凿线索。此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与河南省许昌市监委联合调查,显示了跨层级、跨地域的监督力度。
此案应成为推动艺术教育领域深化廉政建设、净化师德师风的一个关键节点。它暴露出,在专业性极强、圈子相对封闭、资源相对集中的艺术院校,权力监督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因此,必须构建起更加透明、规范、可监督的内部治理体系,将招生、评审、经费使用、合作办学等关键环节置于阳光之下,用刚性的制度约束替代柔性的“圈子”文化。
对于中戏这座艺术殿堂本身,以及更广泛的艺术教育界而言,此次震荡既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可能是一次刮骨疗毒、重塑形象的契机。唯有彻底涤荡尘埃,让权力回归服务学术、服务师生的本位,让教育真正回归“育人”初心,才能重获公众信任,才能让从这里走出去的每一位艺术工作者,都能带着纯粹的理想和坚实的底气,而非对潜规则的无奈妥协。
郝戎的人生剧本,在聚光灯下上演了令人唏嘘的反转。从备受尊敬的院长、导师到接受审查的调查对象,这条下坠的轨迹警示所有人:艺术可以源于激情与个性,但艺术教育必须立于制度与规矩之上。真正的艺术殿堂,其基石不是某个人的威望,而是对公平的坚守、对真理的追求、对后辈的无私托举。郝戎案的意义,超越了个人得失,它是一记投向艺术教育深水区的清醒之石,涟漪所及,关乎未来无数艺术生命的成长环境与精神底色。唯有守护好这片净土,才能让艺术的星火,纯洁而旺盛地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