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喝喜酒后死亡 家属索赔238万
【男子喝喜酒后死亡 家属索赔238万】2025年12月18日,关于“男子喝喜酒后死亡 家属索赔238万”的新闻登上热搜。这场引发广泛关注的诉讼案,在经历了一审判决后,迎来了关键性的逆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过量饮酒死亡的男子姜某本人应对其死亡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撤销了一审中要求新郎新娘及酒店进行赔偿的判决。事件的起点,是2023年10月28日在北京某酒店举行的一场婚礼。因生意往来而相识的麻辣烫店老板刘某、新娘王某在此宴请宾客,而从事酒水生意的姜某也在受邀之列。婚宴的监控录像,详细还原了当天中午至下午的几个小时。据视频记录,姜某在席间有自行斟酒、与人隔空举杯等行为。新郎刘某曾两次试图联系姜某的老板,并在姜某醉酒趴下后,与其他人一起将他抬到了酒店内另一间名为“百乐园”的休息室。姜某在此休息期间,新郎一方和酒店方曾有人进入房间查看,但房间门并未始终保持关闭。直到当晚接近午夜,酒店保洁人员发现异常并报告后,才拨打了急救电话。次日凌晨,姜某因急性酒精中毒、吸入性肺炎等被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发生后,姜某的家属将新郎刘某、新娘王某以及涉事酒店一并告上法庭,提出了总计238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索赔请求。在一审中,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新郎新娘及酒店对姜某的死亡均负有一定过错。法院酌情判定,新郎新娘承担20%的赔偿责任,酒店承担10%,三方需共计赔偿姜某家属68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刘某、王某及酒店方均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完全改变了案件的走向。法院认为,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忽视自身健康而大量饮酒,其自身应付出的代价,应当对死亡后果负全部责任。二审法院指出,一审判决中关于新郎新娘及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认定“存在不当”,予以了更正。
虽然法院从法律上认定新郎新娘和酒店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法院调解,被告方自愿给予姜某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新郎新娘同意补偿家属1万元,酒店同意补偿10万元。这笔总计11万元的款项,性质已非法律判决的“赔偿金”,而是基于人道关怀的“补偿”。它体现了司法裁决在坚守法律原则的同时,兼顾了社会情理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事实上,因共同饮酒导致伤亡而引发的诉讼纠纷近年时有发生,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并不相同,其核心在于对各方“过错”的认定。
有过错则担责:在陕西富县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在同学婚宴上饮酒后死亡。法院审理认为,新郎作为宴席主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及照顾义务,而同桌一位共同饮酒人也因未加劝阻而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共同饮酒人承担10%的赔偿责任。在案件审理后,新郎家属也与死者家属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
无过错可免责: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在与同事聚餐饮酒后,因急性酒精中毒引起冻伤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同事在聚餐中无强迫劝酒行为,且在结束时为其提供了外套,已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因此,法院驳回了家属对四名同事的全部索赔请求。
这些案例表明,法律并非一概要求同饮者或组织者承担责任。判决的关键在于,组织者或共饮者是否实施了如恶意劝酒等不当行为,或是否对已明显醉酒者未尽到法定的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终审判决,具有明确的司法指引价值。它清晰地传递出“每个人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核心理念。作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过量饮酒可能带来的危险后果有清醒的认知,并为此自负其责。判决也进一步厘清了正常社交情谊行为与法律义务的边界。共同饮酒本身是正常的社会交往,法律不宜为参与者设定过高的、超出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否则将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
这起案件以法律的判决为一场悲剧画上了句号,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它提醒所有人,在推杯换盏之间,保持理性、量力而行,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