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罕见被控迷信罪 “供奉”2.1亿
【女子罕见被控迷信罪 “供奉”2.1亿】近日,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54岁的李文荣神色憔悴。这位曾经营教育集团、丈夫从事房地产的“成功女性”,如今因涉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站在被告席上。她向一个自称“邬金多杰财宝法王”的王金阁,陆续支付了2.1亿元“供奉金”——这笔巨款,几乎占了王金阁创立的“三会一部”迷信组织敛财总额的全部。李文荣的人生转折始于2020年。那时的她处于人生低谷:身体抱恙、家庭不和,甚至自称患有抑郁。经同事介绍,她认识了王金阁——这个自称“藏传佛教法王”、虚构“部队转业警察”身份、伪造“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证明”的男人。王金阁以“堪事破局”“加持发功”为诱饵,逐渐赢得李文荣的信任。他为李文荣的母亲“做了法事”,收取333333元酬谢;他赐李文荣法名“莲花嘉慧”,通过一对一视频“开示”消除业障;他要求李文荣每天问候、外出请假,声称能“缓解痛苦”。更关键的是,王金阁将李文荣拉入“三会一部”的微信群,要求她转发“正法典藏”等公众号的迷信文章。这些文章标题统一为《多杰教授说:真正的忍辱是心中有明晰的穿刺力》等,内容混杂着“正能量”与封建迷信。李文荣逐渐成为“忠实信徒”,甚至将王金阁的水晶照片摆上办公桌,食用他寄来的“紫薯灵丹”——王金阁声称这是“念了几十万遍咒和经炼制而成”。
李文荣的2.1亿“供奉金”,来自她与丈夫2020年初离婚后获得的财产。她声称,这些钱是用于“为家人建佛堂、设坛”,但“钱最终怎么花,具体花在哪儿,我并不知情”。而王金阁的“三会一部”组织,通过法会收费、微信群“弘法”、非法出版等手段,累计敛财2.2亿余元。其中,法会收入40多万元,微信群成为“弘法”主要载体,甚至要求信徒完成“转发任务”,否则在群内批判。
检察机关指控,“三会一部”冒用藏传佛教名义,自行制作非法出版物,利用微信群、朋友圈散布封建迷信言论,发展信徒371人(包括10名未成年人),严重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024年3月,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对组织成员集中抓捕,主犯王金阁逃居国外,李文荣等9人被起诉。目前,4名被告人已获刑,王千超(校务部教导员)被判三年,量刑最重。
“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罕见。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2021年,因该罪名进入刑事一审的仅有16起。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李文荣并非组织成员,却因“巨额供奉”成为被告。法律专家陈文涛指出,构成本罪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认识到宣扬的是迷信并具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二是“客观上造成国家法律秩序破坏的结果”。李文荣的行为是否符合这两个条件,成为庭审焦点。
更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暴露了迷信组织的“精准收割”套路:针对中年女性、家庭不和、精神空虚等群体,以“精神慰藉”为诱饵,通过“一对一 video 开示”“赐名”“等级划分”等手段建立控制,最终实现敛财目的。王金阁甚至要求信徒“外出请假”“每天问候”,声称能“缓解痛苦”,实则通过精神控制实现“PUA”。
李文荣的案例,是迷信活动危害社会的典型缩影。她的2.1亿“供奉金”,不仅是个人财产的损失,更是对法律秩序的挑战。当“精神寄托”沦为“犯罪工具”,当“信仰”被异化为“敛财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法律的审判,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更是对社会的警示:迷信活动不是“个人信仰”,而是破坏社会秩序的“毒瘤”。唯有加强科学普及、强化法律监管、关注精神需求,才能让“迷信罪”真正成为“罕见”,让每个人的精神家园都能被阳光照亮。正如法官在庭审中强调的:“迷信不是‘救赎’,而是‘深渊’。当有人以‘法王’名义向你伸手要钱时,请记住——真正的信仰,从不需要用巨额金钱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