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6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6日强烈谴责香港记者协会(记协)及反华外国媒体无视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将黎智英等被告定罪的判决,企图误导公众,刻意为罪犯黎智英洗白,及为他披上所谓民主的虚假外衣,目的是掩饰其操弄媒体以煽动大众及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外部势力作渗透及对年轻人进行“洗脑”的颠覆工作和无耻行为。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记协没有公信力、没有认受性、没有代表性,甚至一直拒绝公开其新一届执委成员名单。这样的一个组织却自诩为新闻界的代表机构,令人不齿。事实上,记协与其他反华外国媒体如出一辙,一直刻意误导公众,持续故意将‘黎智英案’的犯罪行为与新闻自由混为一谈,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诋毁香港特区的人权和法治状况,目的正正就是要混淆视听,污蔑香港特区,令市民受其蒙蔽,实在是极度卑劣的政治操作,必须强烈谴责。”
“他们发表的误导和失实言论,揭露他们根本没有尊重特区法庭基于事实和证据就案件所作的独立审判、拒绝正视裁决理由罗列的各项证据、拒绝理解法庭的考虑和裁决理由,就肆意发动攻击,污蔑和攻击特区政府,完全是公然践踏法治精神,以政治凌驾法治,歪曲事实、颠倒是非。”
法庭的定罪裁决绝无任何政治考虑
发言人表示:“法庭在裁决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就本案颁下的裁决理由长达855页,并完全公开供公众查阅,当中已巨细无遗地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
发言人再三重申:“‘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各被告多年来是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黎智英根本就是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背后推手,是切切实实外部反华势力的代理人。本案公开审讯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亲自控制《苹果日报》的编采方向,其中一名高层人员甚至称之为‘鸟笼’自主。”
“香港市民拥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所保障的新闻及言论自由。事实上,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尊重及保障人权,并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权利与自由,包括新闻、言论及出版等自由。与世界其他地区一样,新闻从业员与其他市民一样,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欧洲人权公约》以及相关判例确立的原则,传媒及新闻从业员在发表言论、资讯及文章时,须承担『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新闻从业员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
“特区政府强烈呼吁记协及其他一众反华外国媒体,及早认清事实,回头是岸,立即放弃为外部势力进行任何形式的渗透及对特区年轻人进行‘洗脑’的颠覆工作。特区政府绝对不会姑息任何煽动大众以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