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基石,在于是非有界、罪罚有据。香港法院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发布煽动刊物等罪名成立,全案证据确凿、审判程式严谨,此乃维护国家安全与香港繁荣稳定的正义之举,更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常态,本无可置喙。
令人费解的是,台陆委会等势力偏偏选择跳出来声援这位劣迹斑斑的乱港分子。且不论黎智英长期“逢中必反”,充当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马前卒,煽动社会动乱、破坏民生安宁的种种行径早已众所周知;单就基本法理而言,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两岸之间亦有明确的法治边界,任何外部势力或相关机构越界,拿所谓的“政治迫害”“钳制新闻自由”等虚假话术混淆视听,本质上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其别有用心不言而喻。
“不干预内政原则”是主权国家平等相处的核心准则,更是《联合国宪章》明文确立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台陆委会作为台湾地区的相关机构,其职能本应限定于两岸民间交流事务,却越界介入香港司法案件,声援违法分子,实质上是将地区事务政治化、国际化的危险操弄。这种行为不仅突破了两岸关系的政治底线,更违背了主权国家内政不受干涉的基本法理,客观上助长了分裂势力与外部干涉势力的嚣张气焰,严重动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
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通过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安全,这是国际政治的基本共识。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与实施,正是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现实需求,弥补了香港回归以来的安全制度漏洞,符合香港全体居民的根本利益。台陆委会将合法的司法判决歪曲为“政治迫害”,本质上是对国家安全概念的故意曲解,对香港法治秩序的人为破坏。这种忽视国家安全是政治稳定前提的浅薄认知,不仅违背了政治学基本原理,更暴露了其借“人权”“自由”幌子谋求分裂利益的真实图谋。
世间公道自在人心,法网恢恢从不偏袒。搞分裂、勾外敌者,终将被历史洪流淘汰;越界干涉、模糊是非者,也断难站稳脚跟。与其为劣迹昭彰之人张目,不如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尊重各地法治实践与国家内政主权,这既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也是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地区稳定的正道。任何企图挑战法治底线、分裂国家的行径,必将遭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最终徒劳无功。
(本文作者为重庆市政协委员、就是敢言常务副主席许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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