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小区毒死宠物狗 获刑4年
【男子小区毒死宠物狗 获刑4年】2025年12月11日上午,一个消息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传出,让许多人将目光投向了一桩历时三年多的旧案。当天,法院对“畅颐园小区宠物犬投毒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名男子,因为在小区公共区域投下含有剧毒氟乙酸钠的鸡骨碎肉,直接导致了9条宠物狗死亡。在法庭上,他提出了上诉。一切始于2022年9月的北京畅颐园小区。对居民李女士来说,那个秋天是黑色的。她13岁的爱犬Papi,一只西高地犬,在一次外出后突然出现尖叫、抽搐和吐血的可怕症状。尽管家人立刻将它送往医院抢救,甚至进行了转院透析,但一切努力最终都未能挽回这个小生命。李女士永远不会忘记抢救时的情景,Papi的舌头已经发黑,最后在转院的路上,在她怀里停止了呼吸。
悲剧并非孤立。就在同一天,小区里接连有多只宠物狗出现类似的中毒迹象。事后统计,这场无妄之灾共造成了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不幸死亡。恐慌在邻里间蔓延,业主们彼此提醒,人心惶惶。警方介入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他投毒的原因,据其自称,是因为自己的三轮车曾被狗尿过,加上自己的孙女不喜欢狗。
案件的性质,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其非同寻常的走向。最初,警方曾以“故意损坏财物”受理。但随着调查深入,检方最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这一定性的改变,意味着案件从侵犯个人财产的维度,升级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层面。在小区这样的开放公共区域投放剧毒物质,威胁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可能是宠物,也可能是玩耍的孩童或其他动物。因此,该案也被称为“北京首例进入刑事程序的宠物投毒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对于痛失爱犬的主人们来说,通往正义的道路异常漫长。自2023年10月该案一审开庭后,判决迟迟未下,其间竟经历了九次延期。作为受害宠物主的代表,李女士在三年多的时间里,选择了一种近乎“苦行”的方式为Papi讨要公道。她辞去了工作,买来刑法、刑事诉讼法书籍,一条一条地自学研究。她联合起其他十户受害家庭,帮助他们整理材料,硬是将零散的个体力量凝聚在一起。她在社交媒体上以“西高地Papi妈妈”之名持续发声,即便面对网络嘲讽与暴力也未曾退缩。对她而言,这早已超越了对一只宠物的情感,而是对漠视生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坚决抗争。长期的煎熬也让李女士身心俱疲,她坦言自己因此诊断出抑郁症,一直在服用精神类药物。
因此,当四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下达时,它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结果,更是一个强烈的司法信号:在公共空间蓄意投毒,无论目标为何,都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严重触碰,必须受到刑罚的严厉制裁。
围绕宠物引发的邻里冲突,此案并非孤例,但不同情境下的司法裁量也截然不同。就在今年8月,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也判决了一起“毒狗案”。该案中,楼下一户居民在家中饲养了13条狗,夜半吠叫严重影响了楼上住户佟某某的生活。佟某某投诉无果后投毒,毒死了9条狗。同样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佟某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两案判决差异显著,其关键在于具体情节的不同:通辽案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明确的矛盾起因,且被告人事后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之下,北京案件的行为则显得动机随意,危害范围具有不特定性,其主观恶性和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被法庭认为更大。
法律的尺度在衡量罪与罚,而情感的创伤却难以用刑期抚平。对于李女士和许多宠物主人来说,朝夕相伴的动物是无可替代的家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在今年审理的一起类似民事案件中,法官的判决说理或许能代表一种逐渐形成的共识:尽管宠物在法律上被视为财产,但当其与主人建立了深厚情感联系时,它的非正常死亡确实可能给主人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因此,该法院在判决财产损失赔偿之外,还酌情支持了8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判例,与畅颐园案件中受害犬主们提起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附带民事诉讼一样,都反映出社会情感与司法认知的演进。
张某华当庭提出上诉,意味着这场持续了三年的纷争还未完全落幕。无论终审结果如何,这起案件本身已经超越了“一个人毒死了几只狗”的简单叙事。它像一枚棱镜,折射出城市生活中公共安全与个人行为的边界、宠物作为情感载体的法律地位,以及邻里矛盾极端化后带来的多重伤害。它警示我们,任何以危害公共安全为手段的私力“报复”,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同时,它也呼唤着更完善的社区管理机制和更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毕竟,一个充满戾气与不信任的社区,才是所有人都不愿面对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