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开远光被邻居闪灯提醒后破防
【女子开远光被邻居闪灯提醒后破防】12月8日,黑龙江一男子在地库遭遇女邻居持续开启远光灯,闪灯提醒后对方要求其关闭近光灯,随后追至男子家门口激烈争执,行车记录仪显示女子车辆全程未切换远光灯。视频中,邻居表示:“为什么我就不能开啊,我是近光灯啊。”女子反驳:“你哪里是近光灯啊,你那个近光灯闪得我一点都不舒服,要你怎么做才有用?”邻居:“就是因为你开了远光灯。”结果没想到女子情绪十分激烈,吼叫着:“你才开的,你还怪我!”随后邻居展示行车记录仪的画面,上面可以明显看到邻居进车库是近光灯,对面车辆一直是远光灯,十分刺眼。邻居用远光灯闪了一下来提醒对方,结果对方从头到尾就没有变灯,还停得离邻居十分近示意将近光灯关掉。但是邻居将全部灯关掉后,她还是到停进车库还是没有关灯,邻居表示好几次了。汽车远光灯的光线强烈刺眼,若滥用远光灯,在会车、近距离跟车时,会对其他车辆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甚至瞬间致盲,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请注意1.开车时若受对向车辆远光灯影响视线时,可交替切换远近光灯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没有任何回应,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打开右转向灯靠边停车,待对方驶过后在正常行驶。2.若被后车远光灯影响视线,可打开右转向灯靠右行驶或靠边停车,让后车先行。
这起荒诞事件并非孤例。据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统计,2025年1至11月,全市因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达127起,其中地下车库场景占比达34%。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但在封闭地下空间,相关法规却存在执行盲区。
“地下车库的照明设计本就存在缺陷。”专家指出,多数车库采用间隔式照明,导致局部区域光线不足。部分车主为“看清路况”长期开启远光灯,却忽视了光线折射对他人造成的视觉干扰。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车主存在“灯光霸权”心理——通过强光宣示“道路使用权”,这种扭曲的驾驶文化正在侵蚀公共安全。
事件中女子的“受害者”姿态尤为讽刺。当邻居出示行车记录仪证明其始终使用近光灯时,女子竟改口称“你的近光灯比远光灯还刺眼”。这种“我弱我有理”的逻辑,暴露出部分驾驶者对交通规则的漠视。交警部门测试显示,改装氙气大灯的近光灯照度可达3000流明,远超标准值,但此类改装行为却因取证困难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这起邻里冲突的升级,折射出城市生活中日益尖锐的公共空间争夺战。从广场舞噪音扰民到高空抛物纠纷,从电梯吸烟到遛狗不牵绳,个体自由与公共利益的边界不断被突破。女子的“破防”行为,本质上是将道路驾驶中的“路怒症”延伸至生活场景,用情绪宣泄替代理性沟通。
“这种行为比远光灯本身更危险。”心理咨询师分析,女子的激烈反应源于“被指责的羞耻感”与“规则违背的愧疚感”交织形成的心理防御机制。当无法用合理方式化解冲突时,部分人会选择“先声夺人”的攻击姿态,试图通过音量压制对方。这种“战斗模式”不仅解决不了问题,更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引发肢体冲突。
要根治远光灯滥用顽疾,需构建“技术-执法-文化”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技术层面,推广自动防眩目后视镜与智能灯光控制系统,通过传感器自动调节灯光强度;执法层面,在地下车库增设电子眼抓拍设备,对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实施扣分罚款;文化层面,将灯光使用规范纳入驾考科目,开展“文明驾驶进社区”宣传活动。
个人层面,每个驾驶者都应恪守“灯光礼仪”:进入地下车库主动切换近光灯,遇对向车辆时短暂关闭灯光以示礼让,发现他人违规时用双闪灯温和提醒。正如交警部门呼吁的:“灯光是工具,不是武器。善用灯光,照亮的不仅是道路,更是文明。”这场地库灯光事件留下的思考远未结束——当我们在密闭空间里为了一己便利肆意释放强光时,是否也照亮了自己内心的文明盲区?或许,真正的驾驶文明,始于懂得在按下灯光开关的瞬间,先为他人留一片温柔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