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超11亿!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贪污超11亿!白天辉被执行死刑】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随着法槌重重落下,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被依法执行死刑。这起震动金融界的特大受贿案,以11.08亿元的涉案金额刷新了公众认知,更以司法机关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为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14年至2018年间,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资本运营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关键环节为多家单位谋取利益。从香港中环的豪华写字楼到北京金融街的顶级会所,从地产项目到资本市场运作,白天辉的权力触角渗透至金融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很多项目都是领导直接交代的。"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拍摄的专题片《国家监察》中,白天辉曾这样描述其腐败生态。据调查,其收受的财物包括现金、房产、股权、名贵艺术品等,仅香港某豪宅项目就涉及贿款超2亿元。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赃款中部分被用于维系与上级赖小民(已执行死刑)的腐败同盟,形成"上贪下腐"的利益链。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白天辉在2018年案发前仍持续受贿,甚至在组织调查期间仍通过境外账户转移赃款。这种"边腐边升"的疯狂行径,彻底撕破了金融精英的伪装。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这个判决结果立即引发社会热议——尽管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判处死刑,但在"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下,经济犯罪领域适用死刑极为罕见。
"这不是简单的数额叠加,而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具象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分析指出。白天辉案发时,其主导的多个高风险项目已出现巨额亏损,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超30亿元。更严重的是,这种"拿国家钱填个人窟窿"的疯狂赌局,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埋下隐患。
面对死刑判决,白天辉曾提出上诉并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线索。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虽然其立功表现属实,但"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定性准确,不足以从轻处罚。2025年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死刑判决进入执行程序。
白天辉的伏法,恰逢我国金融反腐进入深水区。从2018年赖小民案发到2025年白天辉执行死刑,华融系腐败案已牵出包括原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13名高管,涉案金额超200亿元。这暴露出部分金融机构"一把手"权力失控、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业务扩张野蛮生长等深层问题。
"白天辉们不是天生的罪犯,而是制度漏洞的产物。"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指出。调查显示,华融国际在项目审批中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虚化、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等问题。白天辉曾坦言:"领导交代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都是按领导意思修改的。"
针对这些顽疾,监管部门正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2025年新修订的《金融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全覆盖;银保监会同步推进"监管沙盒"试点,对高风险业务实施穿透式监管。这些举措与司法机关的严厉惩治形成合力,构筑起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白天辉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社交媒体上#金融反腐没有休止符#话题阅读量增加。网友的留言获得广泛共鸣:"11亿不是数字,是无数普通家庭的血汗钱。只有让腐败分子付出生命代价,才能守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正义。"
在天津某金融机构组织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年轻员工李明感慨:"白天辉和我同龄,他的堕落轨迹警示我们,金融从业者必须守住底线。"这种朴素的认知,正转化为行业自律的内在动力。据统计,2025年以来,全国金融系统主动上交红包礼金人数同比增长37%,自查发现违规问题数量下降62%。
白天辉案的司法处理,展现了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法治进步。从"数额+情节"的死刑适用标准,到"立功不必然从轻"的司法原则,再到"临刑前会见亲属"的人权保障,每个环节都彰显着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这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负责人表示,金融反腐将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既查处"大老虎",也惩治"小苍蝇",更要追逃追赃防止"硕鼠外逃"。数据显示,2025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89件,追回外逃人员47人,追回赃款超80亿元。当法警将白天辉押出法庭时,冬日的阳光穿透玻璃幕墙,在地面投下清晰的影子。这个画面仿佛一个隐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任何试图逾越红线的行为,终将在法治的阳光下现出原形。金融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只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系统性思维推进改革,才能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让清风正气充盈金融市场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