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上一车龟速占道引众怒
【高速公路上一车龟速占道引众怒】12月6日,浙江杭州一辆汽车在高速快车道上龟速行驶引发众怒,随后有两车轮流上前“堵截”。虽然让人解气,但这种做法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视频中,一辆理想轿车以明显低于正常车速的状态长期占据超车道,后方两辆私家车因不堪拥堵,先后采取“堵截”方式试图迫使前车提速。视频中,黑色轿车与白色轿车交替插入理想轿车前方,形成“夹击”态势,而理想轿车始终未提速,直至前方道路宽敞后,两车才迅速驶离。这场“以怒制怒”的闹剧,不仅暴露出部分驾驶人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更将“龟速行驶”这一长期被忽视的交通隐患推上风口浪尖。龟速行驶并非个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高速公路因低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已达12%,其中追尾事故占比超60%。今年年初,云南昆磨高速余家海路段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一辆严重超载的轻型自卸货车以每小时23公里的速度行驶,后方白色小车因避让不及与其追尾,导致小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客受伤。这起事故的直接诱因,正是前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龟速”行为。龟速行驶的危害远不止于此。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AI系统分析发现,一辆在三环路主干道被超越13次的新能源汽车,其车速低于同期95%的车辆。这种“移动路障”不仅造成局部拥堵,更会引发连锁反应——后方车辆频繁变道超车,极易诱发二次事故。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指出:“车辆速度与车流速度差越大,事故风险越高。当速度差达到32公里/小时,事故概率将提升16倍。”
更令人担忧的是,龟速行驶的成因复杂多样。分心驾驶是主因之一:12月1日,沪渝高速湖北段,驾驶人陈某因低头查看手机导航,在超车道以40公里/小时行驶,引发后方车辆连续追尾。车辆性能不足也是常见原因:11月30日,陕西渭南交警在京昆高速查处一辆红色货车,该车因尿素溶液不足导致动力下降,以53公里/小时在行车道行驶。此外,部分驾驶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开慢点更安全”——今年5月,沪渝高速仙桃段,驾驶人李某在超车道以70公里/小时行驶,面对后车闪灯提醒,竟直接停车理论,最终被处200元罚款、记9分。
面对龟速占道,部分驾驶人选择“以暴制暴”,但这种行为同样危险。10月24日,莆永高速路上,一辆白色小轿车因恶意别停后车被处罚。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吴蒋峰警告:“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恶意别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若涉及多次或长距离别车,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若造成后果,则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次杭州高速事件中,两辆私家车的“堵截”行为虽情有可原,但同样涉嫌危险驾驶。专家分析:“后方车辆突然变道或急刹,可能引发后方车辆追尾或侧翻。这种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道路风险。”数据显示,因拥堵引发的路怒事件占比约12%,仅次于加塞抢道。当规则被漠视时,愤怒不应成为突破底线的借口。
治理龟速行驶,需技术手段与法律约束双管齐下。四川成都自4月起启用“龟速车”治理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车速低于限速60%且多次被超越的车辆。系统运行首周,即识别违规车辆1200余辆,通过LED显示屏实时提醒、短信精准推送等方式督促整改。上海则在市中心高架路部署15套无人机起降平台,重点抓拍因浏览手机导致的龟速行驶行为。数据显示,无人机执法首月,相关违法行为下降43%。
法律层面,多地已出台严惩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重庆交管部门更将龟速行驶纳入交通信用评价体系,一年内被处罚3次以上的驾驶人,将面临保险费率上浮、重点监管等联合惩戒。
然而,技术与法律的约束只是外力,真正的改变需从内心开始。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秘书长王京平呼吁:“每一辆龟速车背后,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悲剧。遵守规则不是束缚,而是对生命的敬畏。”驾驶人应定期检查车辆性能,避免分心驾驶;新手司机若不敢开快,请勿占用快车道;老旧车辆或动力不足的车辆,应选择合适车道行驶。
这起事件中,理想轿车的龟速占道、后车的危险堵截、网友的激烈声讨,共同勾勒出一幅令人深思的交通图景。它提醒我们:高速公路的“快”与“慢”,从来不是简单的速度之争,而是规则意识与生命尊严的较量。当我们在方向盘前握紧生命的重量,每一次变道、每一次提速、每一次减速,都应是对规则的敬畏、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正如网友所言:“快车道不是养老院,慢车道也不是避风港。唯有快慢分道、各行其道,才能让每一段旅程都平安顺畅。”在这场关于速度与规则的讨论中,愿我们都能成为文明的守护者,而非规则的破坏者——因为,安全从来不是一个人的独行,而是一群人的守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