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6日电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6日晚上召开记者会表示,一名71岁本地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公开协助调查后的内容,及发放涉及大埔宏福苑火灾的煽动言论,目前已被拘捕。

该男子此前被警方国安处邀请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协助调查。据悉,他在协助调查后,将内容于社交平台上公开,警方认为相关行为已达致向其涉案人员通风报信的效果。被捕男子已涉嫌触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8条“妨碍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罪”及第24条“煽动意图罪”。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调查发现相关男子于火灾后,在社交平台发表煽动意图的资料,包括形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才是以灾乱港的始作俑者、中央政府对香港灾情的支援只是“做戏”等,明显煽动市民对中央及特区政府的仇恨。
李桂华指,这是首次用有关条例作出的拘捕行动。第88条“妨碍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罪”禁止的行为基本分为两类,一是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到调查而作出的披露;二是如无合理辩解进行一些捏改、隐藏、销毁或其他的办法去处理有关调查的资料。这两方面都属严重罪行,一经审讯,可被判处7年监禁。
他批评有关人士制造仇恨及矛盾,指有人以其他支援人士作掩饰,派发与灾情无关的传单及标语等,当局会就不同情况继续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