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5日电 香港大埔火灾衍生了一些全港楼宇维修的问题。香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局长麦美娟昨(4日)晚间回应火灾暴露的楼宇维修问题,强调本届政府已通过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强化法团运作透明度及业主责任,并推动“联厦联管”等支援措施。局长表示将进一步修法扩大主管当局权限,并在各区成立楼宇管理工作小组,针对性提升物业管理效能。

香港大埔火灾引发全港对楼宇维修问题的思考。(中通社资料图)
麦美娟表示,在物业管理方面,今届政府提出了很多不同措施。首先,在2023年就提出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即《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这工作在社会讨论了十多年,一直都未能在立法会讨论。在今届政府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完善这条法例。2024年得到立法会的支持,通过了《2024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修订的内容中,厘清大维修的定义是甚么,如果在大维修的会议开业主大会时,需要出席的人数和要求亲身出席,即是说业主不只是靠收授权,是需要有一定比例的亲身出席,亦都强化了利益申报的制度,包括有关的法团成员,或是管理公司,或其他负责人等等。条例中甚至加强了一些罚则,包括是否有妥善保存标书的文件等。这个法例在二○二四年通过之后,今年也生效了。
麦美娟强调,希望透过完善了的法例,加强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负责任程度。毕竟,物业是属于业主自己,他们必须有意识和责任管理好自己的物业。
她同时申明,在2024年的条例修订,是追溯过去十多年都不能通过的修订。在《2024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通过之后,《建筑物管理条例》是需要有其他地方的修订,包括民青局局长作为主管当局,在条例下,是不是应该可以有更大的权力去协助业主立案法团做管理的工作呢?简单而言,一个主管当局,在当时法例草拟时,可能考虑到始终是一个私人物业、私有产权,所以对于主管当局的权力是颇有限制的,包括我们不可以做一个仲裁的角色。很多仲裁的角色,或者要做一个决定,是要去到土地审裁处。我们去到土地审裁处都没有一个捷径,必须要跟其他业主同样排队等。
麦美娟表示,已经打算做一系列关于条例的修订,令到业主能够有更清楚的法律规范,以及令到主管当局能够有更大权力,协助业主立案法团做好物业管理。当新一届立法会上任后,马上将建议修订的方向和内容交给立法会讨论,希望能够尽快做好完善法例的工作。
麦美娟说,在法例法规之外,大家如果有参与过业主立案法团工作,也感受到今届政府、民青局和民政事务总署团队在支援业主做好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做了更积极的角色。推出了“联厦联管”,也加强了对法团支援的工作。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也提及,接下来民青局会在每一个区议会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即每一个区设楼宇管理工作小组。因应各区的特色和区情,透过区议会为业主提供更适切的支援,让他们可以做好自己物业的楼宇管理工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