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园长诈骗1451万租豪车养男模
【幼儿园园长诈骗1451万租豪车养男模】近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震惊社会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90后女子黄某因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12万元。这起案件不仅因其涉案金额高达1451万元引发关注,更因被告人黄某以幼儿园园长身份编织的“成功女性”人设与幕后奢靡生活的强烈反差,成为公众审视人性贪婪与法治威严的鲜活样本。黄某的“成功”面具始于2019年。彼时,她盘下扬中市某幼儿园,以豪车出入、名牌加身的形象示人,对外宣称“人脉通天,能办孩子转学、体制内入编等难事”。这种包装迅速赢得信任,程某便是其中之一。2023年7月,程某在饭局上结识黄某,为女儿转学至城区重点小学,她向黄某转账2万元“好处费”,随后又按“秦主任”“张老师”的指示,陆续支付近14万元“赞助费”。然而,转学事宜始终未落实,黄某转而抛出“免考入编”的诱饵,通过“毛主任”微信以补缴社保、公积金等名义索要32万余元,甚至伪造《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欺骗程某。至2024年8月,程某累计转账超100万元却一无所获,最终选择报警。程某的遭遇并非孤例。2021年9月,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陈某因违纪面临“双开”,经同事介绍结识黄某。黄某承诺“礼送足就能保住工作”,收取23万元现金后仍未能阻止陈某被开除。面对质问,黄某非但未退钱,反而以“安排新单位入编”为名,发送伪造任职文件,并通过“毛主任”微信以“补缴15年工龄工资及保险”为由,每年索要15.3万元。陈某为“重返编制”变卖房产、汽车,四处举债,最终被骗走804万余元。此外,郭某为女儿办理教师编被骗235万余元,刘某为儿子安排体制内工作被骗32万余元……四年间,黄某等人通过虚构办事渠道、伪造文件等手段,诈骗10名被害人共计1451万余元。
黄某的堕落轨迹,始于对奢侈生活的沉迷。2019年接手幼儿园后,她租赁豪车豪宅、频繁高消费,导致幼儿园因生源萎缩倒闭,欠下200余万元债务。为维持“体面”生活,她开办人力资源公司,初期利用“信息差”帮人找工作赚取小额报酬,但资金窟窿越来越大,最终走上诈骗道路。
其诈骗手段堪称“剧本化”:毛某注册三个微信号分别扮演“秦主任”“毛主任”“徐局长”,征某作为豪车租赁中介,为融入“高端圈层”也注册多个账号配合行骗。他们通过发送虚假饭局照片、伪造领导批示文件等方式制造“正在运作”的假象,甚至伪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任职文件》等关键材料,让受害者深陷骗局。赃款到手后,黄某将其全部用于租赁豪车豪宅、购买奢侈品、包养男模,彻底沦为金钱的奴隶。
2024年8月,黄某及其同伙毛某、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扬中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黄某还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2020年12月,她通过会计服务公司虚假走账骗取验资报告,违规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需实缴最低200万元注册资本,但黄某直至案发仍未补缴,其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检察机关依法追加指控该罪名,并积极督促退赃,为被害人挽回损失50余万元。
2025年4月23日,扬中市检察院以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对黄某提起公诉,对毛某、征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8月7日,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虚报注册资本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毛某、征某因协助诈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并处相应罚金。
这起案件暴露的,不仅是个人贪婪的深渊,更是社会治理的痛点。黄某之所以能长期行骗,既因其利用了家长对子女教育的焦虑、求职者对体制内工作的渴望,也反映出部分人对“关系办事”的盲目迷信。正如检察官所言:“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件背后,更需警惕的是“花钱办事”的畸形生态。从幼儿园入学到体制内入编,本应遵循公平透明的规则,却被少数人异化为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黄某的骗局之所以得逞,正是因为她精准捕捉到了这种社会心理。因此,破除“关系至上”的错误观念,完善教育、就业等领域的公平机制,才是遏制此类犯罪的根本之道。黄某的堕落轨迹,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在欲望面前的脆弱,也折射出法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当法槌落下,不仅是对犯罪的惩戒,更是对所有试图游走于法律边缘者的警示:虚荣的泡沫终将破灭,唯有脚踏实地、敬畏法律,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