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保安一棍打死业主3个月大幼犬
【小区保安一棍打死业主3个月大幼犬】12月3日凌晨,浙江杭州临平区某公司门口的监控画面,记录下一幕令人发指的暴力场景:一名身着雨衣的保安手持木棍,将业主收养的三个月大幼犬逼至角落,连续击打致其死亡。这起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全民愤怒,截至12月4日12时,相关话题阅读量突破5.2亿次,超87万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起"严惩暴力执法"联署。监控视频显示,12月3日0时48分,一名男子手持直径约5厘米的木棍,鬼祟地靠近公司门口的简易狗舍。当镜头拉近时,可见三只幼犬蜷缩其中,其中一只尚未褪去胎毛的土黄色幼犬,在看到来人后竟摇着尾巴主动靠近。然而,迎接它的却是保安蓄满恶意的致命一击——木棍重重砸在幼犬脊柱,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小狗被击打后踉跄着逃向墙角,保安追上去又补了四棍。"参与现场勘查的民警透露,法医鉴定显示幼犬颅骨粉碎性骨折,肋骨断裂刺穿内脏。更令人发指的是,7时22分该保安返回现场,将尸体装入黑色塑料袋后匆匆离开,试图掩盖罪证。狗主人张女士哽咽着介绍,这只被命名为"黄豆"的幼犬是三个月前从工地救回的流浪犬。"它特别通人性,每天早上都会叼着我的拖鞋等我起床。"张女士展示的手机视频里,幼犬正用前爪搭在她膝盖上撒娇,与监控中惨死的画面形成强烈反差。据张女士描述,狗舍设置在公司非机动车停车棚旁,距离保安室不足20米,日常用铁链固定防止乱跑。"我们特意避开主要通道,连保洁阿姨都经常喂它零食。"她无法理解,为何保安要对毫无威胁的幼犬下此狠手,"就算觉得碍事,完全可以和我们沟通啊!"
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虐待动物",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纳入处罚范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指出:"即便保安认为犬只影响工作,也应通过报警或联系城管部门处理,私自使用暴力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全国已发生17起保安暴力对待宠物事件:5月扬州技师学院保安当众打死流浪犬,9月赣州某中学保安用水淹死幼犬,更触目惊心的是牡丹江保安用毒鸡肝致11只宠物犬死亡被判刑三年七个月。这些案例暴露出部分安保人员将职业身份异化为"暴力通行证"的畸形心态。
涉事物业公司负责人12月4日发布道歉声明,承认对员工心理评估机制存在漏洞。但网友扒出该公司2024年员工培训记录显示,在共计40小时的培训课程中,仅有2小时涉及"文明执勤",且无任何动物保护相关内容。
"保安制服代表的是安全守护,不是暴力特权。"浙江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表示,协会正起草《安保服务动物接触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动物行为学基础测试才能上岗。杭州市城管局也宣布,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执勤"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器械行为。
"当保安棍棒落下时,碎裂的不仅是幼犬的骨骼,更是整个社会的文明基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在评论中写道,"我们必须警惕:任何对弱小生命的漠视,终将反噬人类自身的道德底线。"
截至发稿时,涉事保安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物业公司宣布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这起悲剧犹如一面镜子,照见部分基层服务人员法治意识的缺失,也映照出社会对生命教育迫在眉睫的需求。当监控画面里那只摇尾的幼犬永远定格在0时48分,它用生命敲响的警钟,值得每个手持权力者深思——真正的安全感,从来不是建立在暴力威慑之上,而是源于对每个生命的敬畏与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