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 被判无期
【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 被判无期】一个看似平常的放学傍晚,一场精心预谋的暴力袭击,让两个14岁少年的青春戛然而止——一个永远失去了生命,一个将在铁窗中度过漫长岁月。“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 被判无期”——这一令人痛心的消息在2025年11月28日登上百度热搜,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深切关注。当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发生在同班同学间的悲剧,揭开了未成年人犯罪中那些不容忽视的警示信号。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5年4月8日,一个看似平常的放学傍晚。钟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不仅是深圳某学校的同班同学,还同住一个小区。自初一起,潘某某的父亲与另一位同学陈某某的父亲轮流无偿接送包括钟某在内的三名孩子上下学,这一善举持续了近三年。然而,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这种日常的善意戛然而止。在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到小区大门口离开后,钟某某先回到自己所在楼栋,随后看到潘某某独自一人到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悲剧就在此时发生——钟某某持其网购的黑色折叠刀质问潘某某,随后持刀捅刺她数刀后离开。令人发指的是,听到潘某某倒地呼救后,钟某某竟再次折返,又对其捅刺数刀。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殁年14岁)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案发当日19时许,当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法医鉴定,潘某某死因是失血性休克,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骤然消逝。更令人痛心的是,案发后钟某某逃回家中,竟向家人谎称自己是“因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双手”。
警方调查发现,钟某某在作案前曾通过搜索引擎查询“14岁杀人需要负什么责任”,并浏览过近年来未成年杀人案件及相关信息。这些搜索记录显示,钟某某在作案前已经对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所考虑,而非一时冲动犯罪。类似的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并非个例。在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提及邯郸三名初中生谋杀同学埋尸一案,主犯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2025年10月15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4小时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钟某某故意杀害同班同学并致其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钟某某和父亲均当庭下跪希望得到受害者亲属的原谅。然而,受害者母亲曾女士态度坚决:“我不会谅解,也不会给对方出示谅解书。”她告诉媒体记者,她希望钟某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同时,法院考虑到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判决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司法理念。正如最高检相关解读所指出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的发生与判决,都处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调整的背景下。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修正案的施行,使得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不再“法外开恩”。在之前的邯郸埋尸案中,正是依据这一规定,三名不满14周岁的被告人才被依法追究刑责。
14岁少年举起刀刺向同学的瞬间,两个家庭的命运被彻底改变。这起悲剧带给我们的不仅是痛心,更是沉甸甸的警示。未成年人犯罪从来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它关乎家庭教育、学校引导、社会环境影响,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全方位关注。当孩子开始搜索“杀人责任”时,我们的教育体系是否应该有更敏锐的察觉和干预机制?法律的判决为这起个案画上了句号,但如何预防下一个悲剧发生,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