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岁少年坠楼轻生 生前疑遭校园欺凌
【17岁少年坠楼轻生 生前疑遭校园欺凌】2024年10月29日晚,甘肃通渭县17岁高三学生陈振(化名)在学校对面住宅楼17楼坠楼身亡,警方排除他杀,认定系自杀,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悲剧?想象一下,你正站在17层的高楼边缘,狂风呼啸着扯动你的衣角,脚下是深不见底的城市深渊。身后是无尽的黑暗与痛苦,前方却似乎只有死亡这一条看似“解脱”的路。家属怀疑陈振的轻生之举,与长期遭受的校园欺凌以及教师的排挤脱不了干系,然而校方和教育部门经调查后,却坚决否认存在欺凌行为。陈振的QQ空间动态,宛如一本被泪水彻底浸透的日记,每一页都写满了他所承受的锥心痛苦。从2024年8月14日到10月29日,仅仅两个多月的时光里,他至少4次在动态中流露出“想自杀”的念头。10月24日,他更是写下“再坚持8个月,我就可以报复所有人了”,字里行间,那股对这个世界的愤怒如汹涌潮水般难以遏制,而无奈之感又似沉重的枷锁,让他无力挣脱。在评论区那片嘈杂喧嚣之地,有人尖酸刻薄地嘲讽他“不过是个笑柄”,而他,只能以一句“活着是玩物,死了成笑柄”凄楚回应。这究竟是怎样一种深入骨髓、痛彻肺腑的绝望啊!宛如寒夜中那凛冽刺骨的寒风,毫无阻挡地直直穿透人心,让人不禁为之战栗。
他声泪俱下倾诉:曾被班长吐痰羞辱,尊严遭践踏;恨同学李某等人恶行如噩梦缠身;怨老师贬低其造火箭梦想,希望破灭;更觉家长看不起自己,孤立无援。这些细节如利刃,割碎了他对生活的最后希望,让其世界崩塌陷入黑暗。
家属证实陈振曾遭两名男生欺负,零散的证据拼凑出了他遭受欺凌和教师排挤的惨状。面对家属的质疑,校方迅速成立了37人的防治委员会进行核查,然而核查后却声称未发现欺凌证据,还认为陈振轻生或许是因为性格敏感。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整个调查过程竟未让家长参与,这显然违反了程序规范。
通渭县教育局则宣称调查完全符合流程,还搬出纪委监委认定的“监控覆盖不全”“心理测评缺失”等问题,试图以此说明这些问题与欺凌认定毫无关联。可事实真的如此吗?相关调查数据清晰地显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超过60%的受害者由于害怕遭到报复,或是觉得自己的遭遇不会被重视,而无奈选择沉默。由此不难推断,学校所谓的“未发现欺凌证据”,极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仅仅用行政化的思维去衡量学生内心遭受的心理创伤,将那些本应严肃对待的欺凌行为,轻描淡写地归结为“恶作剧”“小打小闹”,从而忽视了问题的严重性。
就像之前某地发生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几名学生对一名同学进行长时间的辱骂、殴打,甚至将其衣服扒光拍照,行为极其恶劣。学校在调查时,却将这严重的事件轻描淡写地认为只是学生之间的“小矛盾”,仅仅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结果,受害者因为长期遭受心理创伤,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不得不休学接受治疗。这种用行政思维淡化欺凌问题的做法,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让问题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严重,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对于校方和教育部门的做法,网友们纷纷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批评。他们认为,成年人不能用行政思维去衡量学生的心理创伤,校园欺凌绝不是“恶作剧”“小打小闹”,而是一种严重的暴力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曾经也遭受过校园欺凌,被同学孤立、嘲笑,那时候我每天都不想去学校,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后来虽然事情过去了,但那些伤害却一直留在我的心里,成为我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还有网友指出:“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而不是一味地掩盖问题。如果连学校都不能给学生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那我们还怎么指望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虽然法院驳回了家属要求赔偿的诉求,认为无直接证据证明陈振遭受欺凌或教师歧视,校方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但通渭县纪委监委还是认定学校存在“监控未覆盖”“心理测评缺失”“未通知家长参与调查”等问题,并对3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分。这虽然不能挽回陈振的生命,但至少让家属感受到了一丝正义的曙光。
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校园欺凌问题不容忽视。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摒弃行政思维,真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关注校园欺凌问题,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勇敢地站出来,为受害者发声,让校园欺凌无处遁形。
17岁的陈振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留下的悲剧不应该被遗忘。我们希望,通过这起事件,能够让更多的人重视校园欺凌问题,让每一个青春都能在阳光下绽放,而不是在黑暗中凋零。